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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都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019-12-29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都理工大学报名点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设的报名点及考点。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本报考点可接受办理第一志愿报考成都理工大学以及报考重庆、陕西、四川省内招生单位和报考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确认和考试。

      一、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户口在我省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或在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外省往届毕业生未能按要求提供社保记录或工作证明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在2020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五)所有考生应在116日至8日到成都理工大学现场确认点(第九教学楼一楼大厅)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一)报考材料验证:查验考生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交学历证书或学生证签名复印件各一份;本省往届毕业生查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我省工作户口未随迁的往届生提供三个月的社保记录(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或工作证明。

      (二)考生信息采集:提供网上报名编号,二代身份证扫描提取信息,核对无误后采集指纹和电子照相;

      (三)报考信息确认:考生本人校对(包括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编号等)后,将有关项目填写清楚并确认签名,同时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后交工作人员验收。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且已缴费的考生,于116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在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报考信息有效。为避免现场确认时人员拥挤,请按网上报名号所属各确认时间报名号段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公布各确认时间报名号段)。

      (二)现场确认地点:第九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单独考试生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工作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书两份(附件中下载)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按照教育部安排,《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在20191214日至12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按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要求以外的考试文具。

      特别注意:按照教育部规定,在网报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511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该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

                                                                             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1025

    •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规定
      2019-12-28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993]58号)和北京市学位办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规定。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对参加学习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对干部队伍的建设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学位课程考试起到一定的助学、辅导作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是一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不得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二、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应具备的条件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具体条件有:①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一般要求已有五届硕士毕业生;②申请办班的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应有一个博士点或三个硕士点,制定有完备的教学计划,有较好的社会需求;③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科研条件,每个学位授予单位的同一专业只能在外省市举办一个班。

      2. 申报办班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设专人负责和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日常工作。

      3. 北京地区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委托招生或合作办班,招生电话必须是经中央财经大学批准的校内电话。各办班学院不能采用委托或变相委托的方式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4. 异地办班必须有教学合作单位。为加强对在外省市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我校仅支持与外省市的高等学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行业系统部门合作办学,禁止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社会招生办学。合作单位应了解并遵守我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原则与工作规范,设专人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提供较好的教学条件、教学场所和教师生活条件。研究生部对合作单位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等进行全过程的考察和监督。

      三、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要求和程序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专业每年度可在北京、外省市各举办一个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每班人数最多招生80人左右。经上报批准后的同年度、同专业的北京、外省市指标不能互调,更不得用北京地区指标在外省市招生。为落实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有条件的学院在保证办班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原则上允许其在西部地区再申报举办一个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具有办班资格的学院只能举办其所拥有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没有办班资格的学院原则上不允许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如确需举办,只能举办与其拥有专业相近的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但需举办专业所属学院书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申批。当一个专业在两个及以上学院招收硕士生并具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举办权时,该专业办班的优先权属于申报该专业硕士授权点的牵头学院。

      3. 拟在北京地区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应填写《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一式两份),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招生简章(一式两份)、教学计划(或课程设置),报研究生部审批。

      拟在外省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院应填写《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和《在京单位在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一式五份),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招生简章、办班协议书(均为一式五份)、教学计划(或课程设置一份),报研究生部审批。外省市办班的在报送上述材料前,应征得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在京单位在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上签字盖章。

      4.研究生部每年按照北京市学位办的要求,通知拟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开展办班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予以办理。每年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由研究生部通知申请学院。

      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

      1. 招生学院应向研究生部提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宣传。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贯彻“谁办班,谁负责”的原则,“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符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规定要求,不得做欺诈虚假宣传。简章中必须写明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不能只写研究方向。招生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简章”、“办班协议书”等文件的内容。所办班的名称一律为“××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冠以“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在职硕士”、“在职博士生”、“研究生班”等名称。

      2.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院根据需要可对报名人员的知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考核,以保证生源质量,便于教学活动的开展。考核方式及内容由各学院决定并组织实施。

      3. 报名人员到该班(专业)举办学院了解情况,索取招生简章,办理报名手续,办班学院应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以备核查。

      4. 凡未申请登记备案或申请登记备案未获得同意的单位,不得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类似的名义进行招生和办班活动。对于擅自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散发招生广告、简章,或以学院名义发放结业证书的单位,将严肃查处,取消其办班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课程设置与考核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办班条件审核、异地合作办班资格评估、申请办班登记备案、档案材料管理、学员证管理、教学监督、题库考试以及结业证书审核、盖章签发等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时间一般为2学年,学习方式是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日常的教学组织由办班学院负责。各办班学院应及时提供课程简介、主要教材和参考书目等。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课程设置应依据我校相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与选修课设定,外语课程不得超出我校当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本专业外国语语种范围。

      4.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任课教师应全部由我校相应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一门课程的讲授时间一般应在36学时以上。

      5.开班前,学院需向研究生部提交学员名单和有关材料,经审核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办理学员证。学员证统一办理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6.课程结束前,办班学院须按课程设置要求向研究生部提交参加题库考试的考试科目和任课教师名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实施题库考试。题库考试均为闭卷笔试,学员凭学员证参加。办班学院应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规定。

      7.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按照研究生部成绩管理系统的要求登录成绩。考核试卷应保留到该班学习结束。

      六、结业与结业证书发放

      1. 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学习期满,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

      2. 学员全部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后,各办班学院应组织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发放登记表》报研究生部,经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制证。

      3.研究生部受理结业证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结业手续。结业证书遗失补办的,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办理。

      七、收费

      1.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标准由学校确定,办班学院可收取不高于每人200元的报名费。未经学校批准,办班学院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学费。招生宣传时,应详细写明收费金额。

      2. 各办班学院所收取的学费须与招生简章公示的一致,其全部学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全额上缴校财务处,由校财务处按照学校规定划拨有关单位。

      八、其他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中如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按照本规定执行。

       

    •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工业大学考点公告
      2019-12-28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工业大学考点公告

      2019年12月18日 09:54  

       

      各位考生:

      为保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校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

      20191221日、22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诚字楼(1-62考场)

      西馆(63-133考场)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

      教学西楼A座(180-199考场)

      教学西楼D座(134-179考场)

      三、准考信息

      考生可于 20191214—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准考证》留存备用,参加我校复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

      四、考场规则

      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说明:本考点不设置手机寄存处,且不负责保管,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7.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 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因校内车位紧张,交通拥堵,建议您就近居住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理安排出行。

      特别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9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 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9-12-28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用于接收优秀考生调剂,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可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具体要求和条件请见报考说明和复试细则。
      (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温馨提示:拟接收推免生数只是一个预计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0月10日前我们会公布各专业推免生接收基本情况,供大家报名时参考。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13 外国语学院

      (拟招生63人 ,其中含拟接收推免生38人)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8人 ,其中含拟接收推免生4人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汉语写作②语言学基础

      (拟招收8人)

      ② 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4自命题德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354汉语基础

       

      ④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28人 ,其中含拟接收推免生20人 )

      01 英语文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英语阅读②英语写作

      (拟招收6人)

      ②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4自命题德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622英美文学

       

      ④ 856综合英语

      0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英语阅读②英语写作

      (拟招收7人)

      ②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4自命题德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623英语语言学

       

      ④ 856综合英语

      03 翻译学(英语、日语、法语)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英语阅读②英语写作

      (拟招收6人)

      ②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4自命题德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 856综合英语

      04 德语语言文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德语阅读②德语写作

      (拟招收6人)

      ② 201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627德语翻译与写作

       

      ④ 858综合德语

      05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英语阅读②英语写作

      (拟招收3人)

      ②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44自命题德语 或 245自命题法语

       

      ③ 647中外文学与文论

       

      ④ 856综合英语

      055101 英语笔译(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27人 ,其中含拟接收推免生14人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英语阅读②英语写作

      (拟招收27人)

      ② 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 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2-27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7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5-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在电子信息(085400)(01-02方向)、农业管理(095137)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75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5-08方向)、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1214日至12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单独考试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中心)复试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 “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0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于20191010日前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接收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六、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选,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 ,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五)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关于组织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告知书的通知
      2019-12-27

             关于组织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告知书的通知
         由于研招网报名已截止,如有想更改报考类别(仅限非全日制由非定向改为定向)的考生,请手写书面申请(无制式模板,写明姓名、证件号码、报名号,更改报考类别情况、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城市及区(落到区)、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与届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等信息)并签字,将申请扫描件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申请的考生,视为不更改报考信息。其他报名信息,一律不予修改,请勿咨询和申请!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和组织报考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告知书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原则
      (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初试后,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情况,我校划定符合学校招生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以下简称“定向考生”)和非定向就业考生(以下简称“非定向考生”)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经现场确认后均不得修改。
      (二)复试录取原则与流程
      根据教育部“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优先保障定向考生,即同一非全日制专业进入复试的定向考生数量如小于招生名额,等额分配招生名额至定向考生进行复试,剩余名额分配给非定向考生进行复试;如进入复试的定向考生数量等于或大于招生名额,将全部招生名额分配至定向考生,先行组织定向考生复试与录取,经复试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额,方可组织非定向考生复试。
      其余未尽事宜届时以复试前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二、组织相关考生签订告知书的工作安排
      所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知悉以上情况。报名结束前,我校研招办会通过在研招网发站内信等方式再次通知到相关考生,并组织考生签订告知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非全日制考生,须将本人已签字的本告知书于2019年11月10日(含当日)前,寄达至报考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告知书或未寄达者,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如需更换报考类别或改报外校,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关闭前(2019年10月31日晚22:00前)按照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如实修改。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注意事项
      2019-12-27

      2020年研究生招生注意事项一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窗体底端

       

    •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
      2019-12-26

      研究生招生

      清华大学作为国内率先开展研究生教育、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 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后,立足国情校情,勇于开拓创新。在改进研究生选拔和培养方式上,率先推出了单独考试、论文博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再回校学习、申请-审核制、项目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瞄准国际学术前沿、面向国家建设需要,及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创新型学术人才和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目前,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实现了从少量培养到规模化培养的转变,在学研究生人数超过本科生,年招收各类研究生规模超过8000名。

      研究生招生类别

      内地

      • 博士研究生(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港澳台地区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国外

      • 国际博士研究生
      • 国际硕士研究生

       

    • 电子科技大学2020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2019-12-26
      招生类别
      录取类别说明:
      非 定 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
      定 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
      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性质
      发证
      层次 学位类型
      门类(类别/专业)
      报考方式
      录取类别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硕士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
      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全国
      统考
      1.推荐免试
      (九月报名)
      2.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非定向或定向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电
      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交
      通运输、临床医学、护理、药学、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硕士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电子信息、机械、
      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临床医
      学、护理、药学、工商管理、公
      共管理
      全国
      统考
      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原则上录取为
      定向
      中外合作
      国外学位证 硕士 国外学位
      国际工商管理
      自主
      招生
      咨询报名
      不限
      国外学位证
      毕业证
      学位证
      硕士
      国外学位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全国
      统考
      1.推荐免试
      (九月报名)
      2.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非定向或定向
      生物医学工程- 4
      -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一)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二)推荐免试
      (三)管理类联考(包括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
      (四)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 2009 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
      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我校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类别
      授予学位
      录取类别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学术型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非定向或
      定向
      应用型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交
      通运输、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应用型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临床
      医学、护理、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原则上录
      取为定向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当年入学(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 5 -
      取资格。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入学当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
      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只接收非
      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
      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
      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学位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④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二)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接收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三)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
      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
      (1)录取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
      选拔。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入学当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
      止。
      (3)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不加试。
      (四)强军计划
      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6 -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9:00-22:00)
      预报名:2019 年 9 月 24 日-27 日(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
      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
      愿。
      (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定向:录取前应
      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
      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3)报考导师可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 李乐民(请勿在“备用信息”栏填写除报
      考导师外的其他任何信息),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填写。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
      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在现场确认时系统自动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
      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
      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7 -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
      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 100 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 300 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
      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6、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 思想政治理论 改考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 改考 288 单独考试英语
      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 改考 688 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考纲:全国统考或管理类联考的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等科目的考试
      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电子
      科技大学研招网“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参考书目”,均仅供参考。
      (二)复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不同学位类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
      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
      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各院系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
      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
      1、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
      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8 -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不低于 120%,但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3、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
      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
      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
      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
      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
      划除外)的新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
      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招生部门可要求考生在规定
      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
      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 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 028-61830153-115,电子版
      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七、学制
      金融(025100)、(全日制)工商管理(MBA 125100)专业的学制为 2 年,其他专业学制为 3 年,
      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八、学费
      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2020 年学费标准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说明
      1、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9 -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
      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学校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非
      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参评奖助学金,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定向
      至所在单位,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必须
      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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