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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考研调剂信息
      2019-02-28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考研调剂信息

      专业:工学->林业工程->森林工程
      招生人数:2
      东北林业大学邢艳秋教授团队
      邢艳秋,女,教授,博士生导师。
      东北林业大学森林作业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所在学科:森林工程。
      研究方向:林业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林业多传感器集成激光雷达设备研发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国家科技公关、省部级科技公关项目等。目前正带领团队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开展关于背包式激光雷达人工林垂直结构参数提取技术的研究。
      科研平台介绍:东北林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专业于2017年被评选为“一流建设学科”。森林工程是林业工程下属的二级学科。
      调剂需求:拟招收调剂生两名,研究方向为视觉与激光雷达协同SLAM在林业上的应用。
      调剂条件:211或985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分数达到国家线标准,数学二以上。接受调剂的专业:测绘工程,计算机专业,自动化专业,机械专业等相关专业,机器人方向与模式识别方向学生优先。
      具体条件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nefu.edu.cn/
      邢艳秋老师联系方式:yanqiuxing@nefu.edu.cn
      有意调剂的同学,请将考研成绩,个人简介,获奖经历或项目经验汇总于邮件内,发送到上方邮箱地址。

      考研帮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小木虫论坛,由学校导师实验室自行发布,信息准确度有待考量,请广大考生谨慎选择。点击查看原文

       

    •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9-02-28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据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习形式及招生人数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招生规模数(含直博生、推免生)为1920人(全日制1390人,非全日制5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30人。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二、培养机制改革、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确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7000元确定。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室)、学科将根据学生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准予毕业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2018年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附加要求: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浏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查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关于报考法律硕士的说明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考办法
      1、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图像采集)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时间及地点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
      6、已被我校确认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缴费等环节,否则将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选择工作所在地进行报考,必须开具带有签章的工作证明。
      8、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持军人证者,需同时持有《军队人员(无身份证)报考2018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③非东北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团委出具的带照片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并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公章;
      ④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学历信息存疑或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同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供查验。
      9、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0、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报考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面试。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凡定向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五、奖助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办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2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09-08 15:11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学 校 概 况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最早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其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地质系()合并组建的北京地质学院。“文革”期间学校迁往武汉,1978年经邓小平同志批准在北京恢复招收研究生。2000年由国土资源部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69月,教育部与国土资源部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学校进入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队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名师荟萃,桃李芬芳,拥有一大批地学大师,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人才,成为我国培养地学人才的摇篮和进行地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际地质学界知名学府。中国地质大学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艰苦奋斗,严格谦逊,团结活泼,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成为中国地质教育的排头兵。50多年来,从地大走出的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23人成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00余人成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20033月,我校校友温家宝出任共和国第六任总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位于北京海淀区高校云集、学术氛围浓厚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学院路。学校在中外驰名的“北京猿人之家”周口店和避暑胜地北戴河建有条件良好的教学实习基地。

      学校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已初步建成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办学体系。学校现有15个院(系、部),在职职工1242人,其中专任教师705人,教师中有9位中国科学院院士,4位俄罗斯外籍院士,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有377人,中青年教师中7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十五”期间共培养本科生5057名,培养博士生536名、硕士生1355名,目前各类在校生12000余名。

      学校现有1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授权点(其中5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5个工程硕士领域和6个博士后流动站:海洋科学(理科)、地球物理科学(理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工科)、地质学(理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科)和环境资源与工程(工科)。

      学校现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2.地球化学;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4.矿产普查与勘探;5.地质工程;6. 地质学;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构造地质学;2.材料学;3.计算机应用技术;4.第四纪地质学;5.水文学及水资源;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7.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8.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9.环境工程;10.管理科学与工程;11.安全技术及工程;12.油气田开发工程。

      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实验室;2个国家级专业实验室:矿物岩石材料开发与应用实验、地质超声钻探技术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岩石圈构造、深部过程及探测技术实验室,地下探测技术与仪器实验室;4个国土资源部开放实验室:岩石圈构造与深部过程及探测技术开放实验室、非传统矿产资源研究开放实验室、地球物质科学研究开放实验室、矿产资源定量评价及信息系统开放实验室; 3个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地学实验教学中心和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信息研究开发实验室、水资源与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还建有16个公共基础课实验室和专业基础课实验室,24个专业课实验室,初步建成由科技部资助的国家化石与岩矿标本库。

      学校具有较强的学科前沿研究和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十五”期间,“211工程”建设成绩斐然,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340篇,其中被三大检索系统(SCIEEIISTP)收录429篇,出版专著40部,申请专利38项,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10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3项,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学校科研合同总经费30822万元。

      学校取得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国际合作项目“青藏高原深部剖面探测的大地电磁研究”被称作开启现代地球动力学和研究当代重大地学基础问题的“金钥匙”,“全球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层型研究”的系列创新成果成为国际标准“金钉子”,这两项成果同时入选“2001年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中国澄江化石库中发现棘皮动物始祖”成果入选“2004年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学校主办并公开发行的刊物有《地学前缘》、《现代地质》、《中国地质教育》、《资源与产业》。学校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俄、法、德、日、韩等30多个国家的80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同40多个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并有70多人参加了有关国际学术组织并担任职务。

      学校与北京大学共同组建北京大学地学研究中心,开展教学和科技合作,与中石化共同组建油气资源勘查评价研究中心,与中联煤共同出资组建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05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备警官培训基地已在学校正式挂牌并首次招生,此外学校还与世界著名学府莫斯科大学、莫斯科地质勘探大学、美国得克萨斯A&M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比利时GroupT鲁汶工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同时与加拿大约克大学、越南河内矿业大学、韩国忠南大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

      200210月,温家宝同志回母校祝贺校庆,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风格”,提出建立地球系统科学体系,把学校建设成为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给广大师生以巨大的鼓舞,为学校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面向未来,学校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特色加精品”办学理念,坚持“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建成世界地球科学领域一流大学努力奋斗!

      2008年硕士生招生说明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人数

      2008年我校在118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1000余名。我校研究生学制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委托培养招生事宜。

      二、报考条件

      ()全国统考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的91,下同)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3.报考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单独考试

      拟报考单独命题的考生,必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全国统一考试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优秀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于2007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络报名,时间为2007917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YZ01)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照相时须携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1110日至11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为2008119日至1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4.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报考登记表、体检表、资格审查表等),按规定时间提供各种所需材料(: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6.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等适当调整各院系、各专业招生计划。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地质类艰苦专业和志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入学报到三个月内,将本人原始档案(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学生工作处,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考生与我校两方签订协议书。

      2.录取为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27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1 21:13中国地质大学研招办佚名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只招收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8121日至1215,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考地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点报名,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1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打印准考证

      2019320日至4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英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除外)(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英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三)初试时间:

      20194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可以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时间、内容、方式请联系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

      时间:2019525日之前。

      四、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应于2019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会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由校医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他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27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9-13 14:0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院佚名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            邮政编码:100083

        :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00名(目前仅招收专业学位)。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招收全日制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见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20181020日前寄送至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2018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119-10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 考生应当在20181214日至12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1222-20181223

      2.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

      (3)统考数学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和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生安排一年),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下载。

       

    •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考研招生简章
      2019-02-27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考研招生简章

      2016-08-08 17:58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佚名

      一、MBA项目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9人,外聘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数百名。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地大(北京)MBA研究生培养目标是:能够担当全球化时代中国企业重任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包含四大分目标:

      1)通用人才。培养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融资等方向的职业经理人。我校同著名猎头公司——北京腾驹达猎头公司、《中外管理》杂志社共同发起创办的奇正管理俱乐部,是我校MBA培养的重要开放式平台,这一平台集合了几千名各领域优秀企业家、企业高管和知名学者、政府官员。俱乐部每周举办一次案例沙龙,每年举办1-2次大型论坛,已经成为我校MBA教育的一大亮点和优势。

      2)特色人才。培养珠宝商务、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方向的经营与投资高手。我校在珠宝

      学科和珠宝领域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吴国忠、何明跃、喻学惠、吴瑞华、施光海、郭颖、任进、何雪梅、余晓艳、白峰、周怡等老师在珠宝玉石鉴定及艺术设计方面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同样,我校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产品投资及贸易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和影响力,汇聚了该领域大批顶尖专家,参与国土资源部几十项重大课题,多年举办“矿业总裁班”和“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对我国矿业勘查开发以及“走出去”参与国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

      3)高端人才。培养企业家与商业领袖。我校采取各种有效机制,注重在MBA学生中发现那些有潜质的企业家人才,并力求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成长成才提供平台资源,如参加全国创业大赛、寻找投资人、提供创业辅导、结伴培养等。已经涌现了曾获得全国“创青杯”创业大赛两项金奖、“四万公里”出境游互联网+项目的成功创业人——MBA学生仇志强等。

      4)国际人才。培养高端国际商务人才。同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联合举办MBA双学位项目——新兴市场管理,已经连续成功培养了四届学生,他们大多已经就职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

      地大(北京)MBA项目,注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充分利用我校同社会力量共同打造的中国矿业城市工作委员会、奇正管理俱乐部、中外大学合作等多个平台,使我校MBA项目一开始便走上了“开放式办学”的道路。学校聘请近百位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任兼职导师参与培养并直接对MBA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进行指导。我校将会为每位MBA学生配备一名理论导师和一名企业导师联合指导,从而形成一种开放互补的培养机制。

      二、MBA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设置

      1、核心课程。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数据、模型与决策、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公司理财、营销管理、管理信息系统。

      2、专业方向。我校MBA现设有三个专业方向,即:

      1)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含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管理、金融与投资。

      2)珠宝商务。含珠宝企业经营管理、珠宝收藏与投资。

      3)矿产资源经营管理(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含矿业企业经营管理、矿业市场与投融资。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预计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80人(以研究生院正式发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79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79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79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课程)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10月中下旬,考生每天9:00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9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每天9:00-22:00

      3.报考点选择和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或MBA官网招生咨讯栏。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201612月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12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精品课)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研究生院及我校MBA教育中心的安排进行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复试时应提供材料:①准考证1张;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作简历证明;⑤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⑥学历认证报告;⑦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并在复试前予以公布。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及学习年限我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定向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

      十、学费

      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方向MBA学费7.8万元;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方向MBA学费为7.8万元;珠宝商务MBA学费为10.8万元。

      十一、助学金、奖学金

      1.助学金。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学生,将享受每年6000元助学金待遇,共享受3年,具体详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提前毕业(2年)的学生,只享受2年助学金。

      2.奖学金。为鼓励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特设立2017级第一志愿奖学金。奖学金方案将通过我校MBA官网予以公告。

       

    • 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27

      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5 11:2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佚名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00余名。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定向培养招生事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等学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优秀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
      3.招收专业说明:人文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政学院可以招收学术型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1028日前寄送至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3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报考专业必须与复试拟录取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通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2015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5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照相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1.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51110-12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2016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的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12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
      3、统考数学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5、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我校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至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习年限
      硕士生正常学习年限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8万元/生·年,总学费共2.4万元,专业学位硕士除工商管理硕士(2.6/3.6万元/生·年,总学费共7.8/10.8万元)和公共管理硕士(1.5万元/生·年,总学费4.5万元)外,其他专业都是0.8万元/生·年,共2.4万元。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九、公派留学和硕博贯通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贯通培养。

       

    • 西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章程
      2019-02-2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124人,实际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报考条件。

      (二)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考生报名前应如实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盖章后,将该登记表交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部门一份,向其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另一份该登记表交西南大学研招办备案(2018年12月1日之前)。

      (三)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招生单位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4.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各招生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六、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而出现与本文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是关系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宣传和组织报考工作。

      二、准确把握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应届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其他

      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三、按需准备报考材料

      (一)在职考生应准备《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官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moe.edu.cn/。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应由主管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报考”和主管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证明。

      (二) 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三)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资格审核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时间要求

      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5楼七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10日至11日为:9:30—12:00,14:00—18:00,于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du.cn/ )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2日(9:30-17:00)至10月23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市教委5楼七会议室),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联系人:李老师)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异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

      (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时间要求

      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19年1月28日至1月30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du.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2019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其他工作要求

      原则上考生应亲自报送材料并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因工作和就学等原因不便本人来办理的考生,也可由他人携带委托手续和全部报考材料前来办理,但若因此出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若考生在准备相关材料中遇到特殊问题,可进入重庆“少骨计划报考资格审核”QQ交流群(535816844),相互进行交流咨询。

      五、其他事项

      被录取考生必须于2019年9月1日前签订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 2018级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2019-02-27

      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6月14日通过邮政EMS 发出(EMS单号将以短信通知),请同学们注意查收,入学报到须知见附件。自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到学院领取。

      通知书信封内有如下材料,请仔细核对。

      1、2018级硕士录取通知书一份;

      2、《西南大学二O一八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一份;

      3、调档函一份(部分非全日制无,部分少民骨干同学为定向协议书);

      4、《2018级研究生入学缴费须知》一份;

      5、《西南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情况简介》;

      6、《西南大学研究生新生入住学生宿舍须知》;

      7、新生贷款应提前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8、西南大学图书馆简介;

      9、农业银行卡一张(部分同学开卡失败,无);

      10、中国农业银行金穗IC借记卡用卡须知;

      11、《西大欢迎你》欢迎辞一份。

      2018级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7月初发出,谢谢!

        

         需要签订定向合同的同学请在附件中下载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

       

      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之规定,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经双方协商,就西南大学(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学制

      培养时限

      备注

       

       

       

       

       

       

      二、定向生入学时,一般应将户口、人事、党团组织关系转到乙方(由甲方推荐的在职人员不转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定向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三、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其他被录取为定向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

      四、乙方负责按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并按规定通过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文凭和硕士学位证书。

      五、定向生若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或虽能毕业但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定向生在学期间,因病必须休学者,休学期间原享受助学金的仍享受助学金,原享受工资待遇的仍享受工资待遇。

      六、定向生毕业后,为保证其顺利地到甲方工作,乙方将其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一律交寄甲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定向生按规定取得学籍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2018 月 日     2018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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