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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1-18

      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86号)精神,2019年我校继续通过单独考试招收65名以培养从事煤炭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重点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至少两名与考生报考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然后到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报名方可有效。

      网上报名: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请记下网报系统生成的“3217*****”考生报名号。

      网报时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说明选择:

      招生单位选择: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考试方式选择:23 单独考试

      报名点选择:3217 中国矿业大学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不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考者不准予考试。(申请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一般学历认证工作周期为20-30个工作日,请需要做学历认证的考生提前办理学历认证申请手续。)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且网报成功的考生于2018117-10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届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采集本人图像、核对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生专业领域、考试科目

      1.招生专业领域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考生网报时,考试科目按统考科目填报,现场报考信息确认时由研招办统一修改。

      学院

      招生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资源学院

      085217地质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煤矿地质学

      矿业学院

      085218矿业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采矿学

      土木学院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岩体力学B

      化工学院

      085218矿业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选矿学

      机电学院

      085201机械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机械

      信控学院

      085210控制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自动化技术

      管理学院

      085236工业工程

      085239项目管理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煤矿生产与安全管理

      安全学院

      085224安全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井通风与安全(单)

      电力学院

      085207电气工程

      085206 动力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电气技术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流体机械

      环测学院

      085215测绘工程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测量学

      计算机学院

      085211计算机技术

      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矿山信息化技术

      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各为100分,另两门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时间:201812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2.复试时间:拟定20193月底,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准考证下载时间:考生应当在20181214日至12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录取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根据在职在岗培养的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6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4.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及录取学生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考生限填报一个学科(专业),不得调剂录取。其他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制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

      七、学历学位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说明
      2019-01-18

      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说明

       

       请考生在报考前首先认真阅读《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各相关考生:

      现将各相关博士培养单位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报考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者应符合《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校相关博士培养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并仍需选择初试考试科目,如材料初审未通过且学院尚有招生计划时,考生仍可按选择的初试科目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初试和复试。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若初审未通过,且同意以普通招考方式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若申请审核初审未通过,同意按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2019年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将于20191月初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91月中旬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四、我校各招生单位申请审核制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满足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请按博士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在201811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120/人)等手续,并在1130日前按规定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五、具体工作安排由校内各博士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或电话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

      (区号0516

      001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邵老师

      83591012

      002

      矿业工程学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曹老师

      83590580

      003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吴老师

      83590619

      004

      化工学院

      万老师

      83591060

      005

      机电工程学院

      陈老师

      83590705

      006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潘老师

      83590866

      007

      管理学院

      吴老师

      83591291

      008

      数学学院

      蒋老师

      83591515

      009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83591458

      012

      安全工程学院

      樊老师

      83590533

      013

      电力工程学院

      许老师

      83591806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83591408

      016

      环境与测绘学院

      刘老师

      83591309

      01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赵老师

      83591717

      022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齐老师

      83995678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1031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2、矿业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3、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深部岩土实验室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4、化工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5、机电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6、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7、管理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8、数学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9、公共管理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0、安全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1、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2、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3、环境与测绘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15、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深部岩土实验室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pdf

       

    • 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2019-01-18

      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报考资格符合我校博士招生简章规定且审查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

      2.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查看公示名单: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本)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初选人员名单.pdf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中国矿业大学2019申请-审核制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进入复试人员名单.pdfhttp://yjsb.cum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申请进入综合考核名单.pdf)

      二、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复试报到时间:

      1.“申请-审核、硕博连读考生110

      2.普通招考考生38

      3.复试报到要求:

      830-1200: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到,缴纳复试费:80/人。南湖校区行政楼C418室。

      830—1630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研究生院报到后请至文昌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进行体检(体检费:86/人),请考生体检前禁酒,尽量吃清淡的食物。

      考生在研究生院报到后请按学院通知的报到时间和地点至各自报考学院报到并了解具体复试方案及复试安排(各学院复试方案及安排将于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复试报到地点(陆续更新)

      各学院报到时间和地点

      (表格中报到时间申请-审核、硕博连读考生 为公开招考考生

      序号

      学院

      负责老师

      电话

      学院报到地点

      学院报到时间

      1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邵老师

      83591012

      南湖校区资源楼A408

      110900-1700

      38900-1700

      2

      矿业工程学院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曹老师

      83590580

      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A503-1

      110930-1200

      381430-1700

      3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孙老师

      83590619

      南湖校区土木学院A217

      110830-1030

      381430-1730

      化工学院

      万老师

      8359106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A511-2

      110830-1700

      38830-1700

      5

      机电工程学院

      陈老师

      83590705

      南湖校区机电学院A509

      1101400-1600

      381400-1600

      6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潘老师

      83590866

      南湖校区信控学院B304

      110830-1200

      38830-1200

      7

      管理学院

      吴老师

      83591291

      南湖校区管理学院B314

      110830-1130

      38830-1130

      8

      数学学院

      蒋老师

      83591515

        南湖校区数学学院A403

      110930-1130

      381030-1130

      9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83591458

      南湖校区文科楼A523

      110930-1100

      310930-1100

      10

      安全工程学院

       程老师  樊老师

      83590533

      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A405-1

      110830-1200

      38830-900

      11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许老师

      83591806

      南湖校区电气学院A216

      110830-1130

      38830-1130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83591408

      南湖校区文科楼A203

      110900-1200

      38900--1700

      13

      环境与测绘学院

      刘老师

      83591309

      南湖校区环测楼B501

      111930-1100

      381000-1130

      14

      计算机学院

      赵老师

      83591717

      南湖校区计算机学院五层A521

      1101000-1100

      38800-1000

      15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齐老师

      83995678

      南湖校区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415

      110830-1030

      381430-1730

       

      (三)其他要求

      1.复试具体要求时间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工作通知(见附件),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普通招考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业务课二的考试。

      2.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专业课。加试考试前需缴纳加试费100/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1门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各报考学院报到时需提交报到流程单(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领取);思想政治审查表(请进入江苏省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填写,寄送报名材料时已经提交过证明的此项忽略);普通招考考生另须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原学籍单位公章)。

      2.“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本人按招生简章要求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研究生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3.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9-01-18

      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3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7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学业要求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公共管理(120400)、法学(03010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和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生物物理学(0710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动力工程(专业学位)(085206)和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207)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俄语语言文学(050202)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专业俄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日语语言文学(050205)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须是第一作者)。
      社会工作(035200)类别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并提交可体现自身专业水平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注:
      ①报考以上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
      ②其余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没有具体学业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复试前,考生英语水平必须满足的要求:TOEFL550(80)分或IELTS6分及以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4.单独考试生限报国际联合学院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51方向--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详情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注:网报前,考生需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
      四、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需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军队助管部门批准后报考,同时将审批表复印件交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信息栏中注明"国防生"。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公布,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通知。
      2.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之前,考生可参考以上网站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表一: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序号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年

      拟招生人数

      1

      001

      航海学院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3

      8000

      42

      2

      001

      航海学院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3

      8000

      19

      3

      001

      航海学院

      0823Z2

      ★海上交通工程

      3

      8000

      7

      4

      001

      航海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73

      5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2402

      轮机工程

      3

      8000

      65

      6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63

      7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

      8000

      9

      8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3

      8000

      9

      9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8000

      34

      10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5

      11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38

      12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8000

      75

      13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8000

      50

      14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

      8000

      16

      15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69

      16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12000

      41

      17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9

      18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8000

      17

      19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1-02方向)

      3

      8000

      6

      20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3方向)

      3

      8000

      4

      21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3

      8000

      7

      22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

      8000

      38

      23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3

      8000

      6

      24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Z3

      ★物流工程与管理

      3

      8000

      29

      25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17

      26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06-10方向)

      3

      12000

      49

      27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1-14方向)

      3

      12000

      16

      28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5-18方向)

      3

      12000

      13

      29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45

      30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8000

      7

      31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8000

      10

      32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1-03方向)

      3

      8000

      20

      33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4-05方向)

      3

      8000

      10

      34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1-03方向)

      3

      8000

      20

      35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4方向)

      3

      8000

      10

      36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5方向)

      3

      8000

      4

      37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2

      12000

      22

      38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5

      39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3

      12000

      2

      40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

      12000

      4

      41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8000

      15

      42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2

      8000

      9

      43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3

      8000

      8

      44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3

      8000

      5

      45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3

      46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2

      12000

      18

      47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06-10方向)

      3

      12000

      21

      48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11-14方向)

      3

      12000

      7

      49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3

      8000

      11

      50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8000

      31

      51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47

      52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1方向)

      3

      8000

      40

      53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2方向)

      3

      8000

      9

      54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3方向)

      3

      8000

      12

      55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4方向)

      3

      8000

      2

      56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5方向)

      3

      8000

      1

      57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6方向)

      3

      8000

      6

      58

      009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3

      12000

      50

      59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

      12000

      84

      60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2

      8000

      6

      61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2

      8000

      3

      62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8000

      8

      63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8000

      23

      64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2

      12000

      46

      65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2

      12000

      4

      66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5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2

      12000

      15

      67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6

      日语口译(专业学位)

      2

      12000

      2

      68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3

      8000

      6

      69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3

      8000

      16

      70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2

      12000

      32

      71

      0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8000

      23

      72

      013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8000

      26

      73

      013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

      8000

      23

      74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120200

      工商管理(06-09方向)

      3

      8000

      13

      75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9-21方向)

      3

      12000

      51

       

      注:
      1.表中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人)以外的推免生、统考生和联考生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2019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港口协同发展与绿色增长"国家级创新团队组建,中心导师全部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SCI、SSCI等检索国际期刊论文的经历,中心学术网络汇集港口航运、交通运输、经济管理领域的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与学术期刊。中心计划在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两个学科/领域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导师指导组联合指导。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加大助研费资助力度,并设置创新创业基金。另外,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级别的高水平基础科研项目,配备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双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心侧重行业案例教学、依托大型重点应用科研项目、到中心协同企业的实践基地进行一年的实践能力训练、配备资深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创新的实践能力培养。
      详见《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3.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4.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表二: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序号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学费标准

      拟招生
      人数

      1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3

      2万元/年

      50

      2

      009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3

      1.6万元/年

      45

      3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

      1.6万元/年

      50

      4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

      3.4万元/年

      180

      5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2

      2.5万元/年

      180

      6

      019

      国际联合学院
      (单独考试)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2

      11.45万元(总计)

      25

       

      注:
      1.实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2019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十、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除外)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联合学院招收的非全日制考生除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生,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设立硕博连读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生,在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奖励,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6."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内容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国际联合学院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详情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十一、毕业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二、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三、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2.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查看,我校具体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导师情况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5.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6.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7.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1

      航海学院

      0411-84723953

      2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

      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411-84727500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6912

      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411-84729330

      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411-84725898

      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8910

      9

      法学院(学术学位)

      0411-84729814

      10

      法学院(专业学位)

      0411-84723265

      11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9646

      12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411-84729550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11-84728926

      14

      理学院

      0411-84729207

      15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411-84723313

      16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411-84728856

      17

      国际联合学院

      0411-84723060

       

       

    •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MBA、MPA考研调剂信息
      2019-01-18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MBA、MPA考研调剂信息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MBA、MPA招生计划和初试情况,我校拟招收部分MBA、MPA调剂考生,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即日起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申请。
      MBA授课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授课;非全日制周末授课或节假日集中授课。
      MPA授课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授课;非全日制周末授课或每三个月集中一段时间授课。
      MBA学费全日制3万元/年(学制2年);非全日制3.4万元/年(学制2年)。MPA学费全日制2.75万元/年(学制2年);非全日制2.5万元/年(学制2年)。
      调剂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MBA、MPA专业的报考条件。
      2、达到国家A类地区管理类联考初试分数线。
      调剂流程:
      1、填写“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MBA、MPA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请见附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我院招生部门;或直接通过电话与我院招生老师联系。
      2、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意向”功能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直接填报大连海事大学及调剂专业等调剂信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国家初试分数线及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分数线确定后,我们将及时予以公布,请大家密切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dlmu.edu.cn)、大连海事大学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专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以及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平台(DMU_ZYXW)。如有问题,请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9-01-18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001 财政税务学院 0411-84710465 0253 税务 68 ①政治 ②英语(二) ③数学(三) ④(433)税务专业基础 002 法学院 0411-8471232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全日制) 54 ①政治 ②英语(一)日选一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非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1.(全日制) 50 ①政治 ②英语(一)日选一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03 工商管理学院 0411-84710386 1251 工商管理 1.MBA 6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004 公共管理学院 0411-84738220 1252 公共管理 1.(全日制) 1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005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13589 1256 工程管理 1.制造工程管理 2.金融信息工程管理 3.数据挖掘与商务智能 4.大数据财务分析与风险管控 5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 19 - 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006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0411-84713469 0254 国际商务 80 ①政治 ②英语(二)③数学(三)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007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0411-84710460 055101 英语笔译 50 ①政治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 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055105 日语笔译 20 ①政治 ②(213)翻译硕士日语 ③(359)日语 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008 国际商学院 0411-84710127 0251 金融 4.金融分析师 60 ①政治 ②英语(二)③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0252 应用统计 2.商业数据分析 15 ①政治 ②英语(二)③数学(三) ④(432)统计学 1253 会计 3.澳洲注册会计师 3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009 金融学院 0411-84713242 0251 金融 1.金融 2.证券与期货 90 50 ①政治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③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0255 保险 45 ①政治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③数学(三) 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 20 - 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011 会计学院 0411-84738363 0256 资产评估 20 ①政治 ②英语(二) ③数学(三) ④(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0257 审计 1253 会计 1.会计 40 10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014 国际教育学院 0411-84713590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20 ①政治 ②英语(一)日俄选一③(354)汉语基 础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015 统计学院 0411-84713205 0252 应用统计 1.应用统计 130 ①政治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③数学(三)④(432)统计学 016 投资工程管理学院 0411-84710435 1256 工程管理 9.建设工程管理 20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017 新闻传播学院 0411-84710505 0552 新闻与传播 45 ①政治 ②英语(二)日俄选一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注: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均为预计数。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 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当年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实际招收推免生人 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9-01-18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9 年我校共有 18 个学院(中心)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 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均为预计数(推免生招生数量不 超过招生计划的 50%),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 人数会根据当年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 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规定的 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不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 业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 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 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 - 5 -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 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 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 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重要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 籍)校验结果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 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于 10 月 31 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认证报告原件将在复试时审验,请自行保存备查。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 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 2019 年 6 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 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 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 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 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办理认证 的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 6 - 往届生认证学历,http://www.chsi.com.cn/xlcx/;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申请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省、市招办确定。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23 日。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 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试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进行考试。 2.单独考试:只招收与我校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在职 人员(大学本科毕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四、学习年限及校区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均在校本部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习年限为 2.5 年。 五、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都需要缴纳学费。全日 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 20000 元/2.5 学年,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8000 元, 第三学年 4000 元。定向就业硕士生还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六、奖助体系及就业 我校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国 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各种形式的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择优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 - 7 -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额度为 8000 元、二等奖额度为 4000 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的 20%和 30%。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详见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名称前虽未标明“(全日 制)”,但都是全日制的专业方向,在网报系统里选择专业方向时,学习方式须选择 “全日制”。外语语种的英语无特别说明均指英语一。考试科目名称前有代码的均 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无代码的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

    •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考研招生简章
      2019-01-18

      2019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考研招生简章

      帮学堂

      为了满足我国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应用型高级软件工程和设计人才,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一、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为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旨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管理和设计人才。学院分别在杭州和宁波办学。本科生培养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研究生培养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

      学院始终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IT领域专业性学院。软件工程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A+。学院依托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工业设计雄厚的师资力量,结合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学院的资源和优势,不断探索学生培养新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办学实践,已经建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框架体系、课程实践—项目实训—企业实习全流程的培养体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高端软件和设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浙江省软件和设计产业发展的动力源与加速器、浙江大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海外交流项目:
      加拿大SFU项目 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项目诺丁汉大学项目

      实习与就业:全日制研究生近100%实习就业,2017届毕业生首次签约平均年薪19.4万元。

      二、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和计划

      1.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软件工程管理、创新设计人才;

      2.招生专业:

      ①软件工程(招生代码:085212),研究方向:

      01移动互联网技术;02物联网与智能计算;03金融信息技术;04大数据技术;

      ②工业设计工程(招生代码:085237),研究方向:信息产品设计。

      3.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230名,其中软件工程专业205名(含推免生115名左右),工业设计工程专业25名(含推免生15名),同专业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的招生名额为准。

      三、培养方式

      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工程学制为2年,工业设计工程学制为2.5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第一学年以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项目实训为主,第二学年开始到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导师所在研究所(室)、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实习基地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

      四、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五、培养地点和食宿

      软件工程培养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工业设计工程教学地点在宁波,实习实践基地在杭州良渚。学院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其中住宿费1600/年(四人一间)。

      六、统考生报考事项

      ()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工业设计工程(信息产品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并到浙大确认和考试。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软件学院(510

      2.招生专业:软件工程(085212)、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初试:2018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软件工程各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名称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7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含程序设计基础(C)、数据结构)自主命题,具体见学院网上的考试大纲。

      *工业设计工程(信息产品设计方向)考试科目名称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37工业设计工程④503专业设计(6小时)337工业设计工程、503专业设计为浙江大学自命题,无考试大纲。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4万元。第一学年交纳2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万元。

      助学金:根据最新的《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学习期间将获得浙江大学资助的700/月的助学金,软件工程专业总共计15400元,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总共计21700

      奖学金和助管岗位:详见“网站首页--思政工作--文件下载”。

      八、复试与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软件工程专业复试由上机考试和面试组成,上机考试成绩可以用2018年的PAT甲级成绩或PAT顶级成绩替代;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复试只设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请详见当年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办法。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非全日制考研招生简章
      2019-01-18

      2019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非全日制考研招生简章

      帮学堂

      为了满足我国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应用型高级软件工程和设计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一、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为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旨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管理和设计人才。学院分别在杭州和宁波办学。本科生培养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研究生培养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

      学院始终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IT领域专业性学院。软件工程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A+。学院依托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工业设计雄厚的师资力量,结合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学院的资源和优势,不断探索学生培养新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办学实践,已经建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框架体系、课程实践—项目实训—企业实习全流程的培养体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高端软件和设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浙江省软件和设计产业发展的动力源与加速器、浙江大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海外交流项目
      加拿大SFU项目 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项目诺丁汉大学项目

      实习与就业:研究生近100%实习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选择工作日学习的学生,数据源自政策变化之前我院2018届单证脱产学习的学生)首次签约平均年薪超过18.5万元。

      二、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和计划、学习形式和地点

      1、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软件工程管理、创新设计人才;

      2、招生专业和计划:

      ①软件工程(招生代码:085212),研究方向:

      01移动互联网技术;02物联网与智能计算;03金融信息技术;04大数据技术;

      ②工业设计工程(招生代码:085237),研究方向:信息产品设计。

      ③我院2019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30名,其中软件工程专业90名,工业设计工程专业40名,同专业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如果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多余名额返回到软件工程专业招生。2019年实际招生计划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的招生名额为准。

      3、学习形式和地点: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地点

      学习时间

      软件工程

      (代码085212

      移动互联网技术

      宁波

      工作日

      物联网与智能计算

      宁波

      工作日

      金融信息技术

      宁波

      工作日

      大数据技术

      宁波

      工作日

      工业设计工程

      (代码085237

      信息产品设计

      宁波、杭州良渚

      工作日



      三、培养方式

      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工程学制为2年,工业设计工程学制为2.5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第一学年以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项目实训为主,第二学年开始到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导师所在研究所(室)、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实习基地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

      四、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

      五、培养地点和食宿

      软件工程培养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工业设计工程教学地点在宁波,实习实践基地在杭州良渚。学院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其中住宿费1600/年(四人一间)。

      六、报考事项

      ()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工业设计工程(信息产品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并到浙大确认和考试。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软件学院(510

      2.招生专业:软件工程(085212)、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初试:2018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软件工程各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名称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7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含程序设计基础(C)、数据结构)自主命题,具体见学院网上的考试大纲。

      *工业设计工程(信息产品设计方向)考试科目名称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37工业设计工程④503专业设计(6小时)337工业设计工程、503专业设计为浙江大学自命题,无考试大纲。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4万元。第一学年交纳2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万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没有奖、助学金。

      八、复试与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软件工程专业复试由上机考试和面试组成,上机考试成绩可以用2018年的PAT甲级成绩或PAT顶级成绩替代;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复试只设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请详见当年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办法。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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