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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18年内蒙古大学考研调剂方案
      2019-01-16

      2018年内蒙古大学考研调剂方案

       

      一、调剂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2.接收调剂范围是我校有缺额的专业,名额已满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且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的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一致。
      5.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二、调剂时间与联系部门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定于3月23日11:00,预定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4:00,在连续开通12小时或者报考人数达到拟调剂录取数2倍的情况下,可关闭调剂系统。
      更多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及“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布的信息。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学术型

      专业学位型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蒙古学学院

      宝老师

      4992281

      同学术型

      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林老师

      4992906

      刘老师

      张老师

      刘老师

      4993524

      4993530

      4993529

      法学院

      刘老师

      4996490

      李老师

      李老师

      4996394

      4994380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4996279

      同学术型

      化学化工学院

      赵老师

      4995123

      同学术型

      生命科学学院

      戴老师

      4992944

      同学术型

      计算机学院

      塔老师

      4993132

      同学术型

      公共管理学院

      刘老师

      4996821

      金老师

      4993622

      蒙古学研究中心

      哈老师

      4992243

       

      艺术学院

      代老师

      4973176

      同学术型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吉老师

      4996369

      同学术型

      生态与环境学院

      王老师

      汪老师

      4991656

      同学术型

      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

      朝老师

      4994579

       

      交通学院

      金老师

      499674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杜老师

      4996209

       

      哲学学院

      刘老师

      4996025

       

      数学科学学院

      王老师

      颜老师

      499193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杨老师

      聂老师

      4996067

      4994431

      同学术型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

      4993141

      同学术型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侯老师

      499621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朱老师

      4992969

      同学术型

       

    • 关于寄发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
      2019-01-15

      关于寄发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8-06-11 16:46:00文章阅读数:2407

      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于611日寄出,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邮寄地址以考生在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为准,612日后考生可以凭本人EMS邮件号(【附件1】查询)通过中国邮政EMS网站(http://www.ems.com.cn/)跟踪查询邮件状态。

      2.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还有《新生注册、报到须知》和《入学调档函》(仅限非定向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新生注册、报到须知》,按时完成各项入学准备工作;非定向考生根据要求,持《入学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办理转档手续。

      3.咨询电话:010-62322625

      附件1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号查询》(点击查看)

       

       

    •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1-15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8-09-06 17:34:00文章阅读数:6160

      一、拟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1名,招生专业涉及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以及艺术硕士(含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领域)。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2019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预计招生计划为5名。

      (点击可查询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制

       

      (一)招生类型、录取类别和培养方式

      2019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含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9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 chsi. com. cn,教育网址:http://yz. chsi. 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 chsi. com.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招生办联系。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 ,请考生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网站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考生报考的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将被全面审核,以便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 初试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1222日至12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2日下午 外国语

          12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2. 准考证打印: 

      20181214日至12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 考生于规定时间凭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5. 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

      6.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为2019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人。

      6.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7. 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调剂

       

      1.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2. 考生申请调剂前,请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3.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八、录取

       

      1.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 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10000/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书费、住宿费等杂费另计,住宿费约为4000/年,住宿标准为2-3人间,配备空调,学校提供床和基本的生活家具,请学生自备卧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就业学生。同时,学院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科研经费资助体系

      http://zs.bcu.edu.cn/attach/2018/09/07/94369.png

                              (奖助学金如有变化,以国家和我校最新政策为准)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须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相关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录取

      1.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一旦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说明:我校所有报考、录取、调剂政策以教育部2019年研招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各项内容。

       

    •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2019-01-15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

      发表时间:2018-09-10 10:39:00文章阅读数:4970

      专业名称

      初试自命题科目

      参考书籍

      考试大纲

      社会工作

      331社会工作原理

      1)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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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7社会工作实务

      1)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7年。
      2)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第三版),郝大海,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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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学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1)《中药化学》(第二版),匡海学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中药药剂学》(第一版),李范珠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3)《中药鉴定学》(第二版),康廷国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4)《中药学》(第一版),高学敏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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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

      336艺术基础

      1)艺术学原理(第2版),王一川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艺术概论,傅小英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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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艺术设计概论

      1)《艺术设计概论》,李砚祖著,湖北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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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2表演艺术概论

      1)《电影艺术词典》(修订版),许南明、富澜、崔君衍编,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年。
      2)《电影戏剧中的表演艺术》,齐士龙著,中国电影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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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5广播电视概论

      1)陆晔、赵民著,《当代广播电视概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
      2)胡智锋主编,《电视节目策划学》(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3)苗棣著,《电视艺术哲学》,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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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6中国美术史

      《中国美术史纲》,黄宗贤编著,人民美术出版社20148月出版。高等教育十二五全国规划教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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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7 中国书法史

      《中国书法简史》,王镛,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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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8中国工艺美术史

      《中国工艺美术史》(修订本),田自秉著,东方出版中心,第2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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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2019-01-15

      北京城市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

      发表时间:2018-08-23 02:09:00文章阅读数:15412

          专业

            研究方向

                专业研究方向特色

              考试科目

         学制

          035200
          
      社会工作

      00(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非全日制学生周末及节假日授课。本专业与北京市委社会工委、社会工作行业部门等合作,联合培养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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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二年

      00(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本专业与北京市委社会工委、社会工作行业部门等合作,联合培养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管理人才。

      点击了解更详细专业信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二年

          105600
          
      中药学

      00(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本专业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药企、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中药科研院所,以及国医国药名师共同培养中药质量评价与控制、中药新药研发,能够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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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二年

          125200
         
      公共管理

      00(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非全日制学生周末及节假日授课。本专业采取政、行、企、校联合培养的模式,下设城市管理、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公共组织管理等多个研究方向,培养相关领域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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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二年

          135104
         
      电影

      01 (全日制)表演创作与教学

      本专业由本校明星教师与著名影视界明星、客座教授联合培养,侧重表演创作与教学方向的研究,培养具有较高的表演艺术创作素养,熟知电影表演艺术理论知识,兼具编导演综合能力,同时熟练掌握表演艺术教学法的实践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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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2表演艺术概论

         三年

         135105
         
      广播电视  

      01(全日制)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采取以项目为驱动,基于广播电视编导实际岗位工作流程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北京电视台、人民网、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百度、爱奇艺等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培养适应全媒体业态发展需求的新型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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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5广播电视概论

         三年

          135107
         
      美术

      01(全日制)文物修复

      本专业采用校内教学和校外文博单位联合培养的模式,组建了一支由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专家,以及我校拥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的教学、导师团队,为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培养文物保护与修复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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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6中国美术史

         三年

      02(全日制)书法

      本专业与北京书法家协会合作,聘请高水平的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实行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具备一定的书法理论、系统知识并具备较高的书法技能的高端专业人才。

      点击了解更详细专业信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7中国书法史

         三年

          135108
         
      艺术设计

      01(全日制)现代艺术设计

      该专业采用工作室+设计项目的培养模式,打造培养+科研+实践的成长平台,拥有以多位世界500强企业的设计总监和国际三大设计协会成员为导师的教师团队,涵盖环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广告设计、商业插画、数字媒体设计等方向。

      点击了解更详细专业信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1艺术设计概论

         三年

      02(全日制)工业设计

      本专业以服务设计和智能产品设计为主要研究方向,与故宫博物院、洛可可设计集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广东工业设计城等单位合作,构建产学研平台,聘请柳冠中教授、贾伟、马小申等学术大师及行业大咖担任学术导师,并将大师工作室引入校园,为学生创造真题真做的企业实战环境。培养掌握该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商业意识、较强的工程实践经验,能够将艺术设计、工程技术实施与商业价值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专门人才。

      点击了解更详细专业信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1艺术设计概论

         三年

      03(全日制)工艺美术

      本专业方向研究主要涵盖漆艺、雕刻、首饰设计等。采用现代师徒制的培养模式,以毕业于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的中国第一位漆艺博士陈秋荣教授为带头人,组建了一支由日本东京艺术大学博士生导师、日本漆艺江户莳绘赤塚派十代传人、日本人间国宝三田村有纯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福州脱胎漆艺代表性传承人汪天亮教授,中央美术学院卓凡副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项目牙雕代表性传承人李春珂,原中国工美集团副总、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副理事长潘莉萍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黄宝庆、潘惊石等为主,由行业专家、名校毕业生及拥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所组成的教学、导师团队。与中国工美集团、工信部、北京工美集团、扬州工美集团等联合培养。

      点击了解更详细专业信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6艺术基础
      808中国工艺美术史

         三年

      备注:

      1.我校集中在周末和节假日面向非全日制学生授课。

      2.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10000/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书费、住宿费等杂费另计,住宿费约为4000/年,住宿标准为2-3人间,配备空调,学校提供床和基本的生活家具,请学生自备卧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3.学制: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二年,艺术硕士的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4.最终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计划可能有所增减。

       

    • 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01-15

      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发表时间:2018-03-19 23:04:00文章阅读数:3468

      一、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1.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A类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报考本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详见北京城市我校关于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生的照顾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考时和复试时均须出示本人《退出现役证》。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录考生,不再享受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4.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等确定的有关原则、要求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考生的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和面试等主要内容。详见我校研招网公布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规定的资料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我校复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复试政审函调表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其他复试环节。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医院负责解释。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326日—329日,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报到、体检、各培养单位组织复试。327日—4月中旬,第二批调剂考生报到、体检、各培养单位组织复试。

      1)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http://zs.bcu.edu.cn/attach/2018/03/21/91996.png

      注意:详细安排请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2)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326日—307:30-10:00

      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南路99号)四层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010-82548689

      注意:

      1) 体检需要空腹抽血。

      2) 体检表请自行在我校研招管理系统中下载,贴好照片体检时携带。请点击文件名下载:《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3) 体检费请考生自理,由中关村医院收取。

      3)复试具体安排由招生办于323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三、复试比例

      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A类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报考本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合适的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面试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力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应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内容。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

      外语测试是研究生复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复试外语一般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要求,确定外语测试的内容与形式。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培养单位结合本专业特点自定。

      采用笔试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复试笔试,并负责评卷。

      采用面试形式的培养单位,每名考生专业水平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研究生时学历为专科、本科结业的考生需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满分150分,9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加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试不再组织同等学力加试。

      5.各专业(方向)在复试中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考核要求须按规定提前公示。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以“函调”的方式进行,函调的考生政审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各专业方向还可结合面试进行,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六、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社会工作、中药学、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编导方向)的复试总分为500分。具体分值为:专业面试,满分4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美术(中国传统工艺美术方向)、美术(书法方向)、艺术设计(现代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方向)的复试总分为500分。具体分值为: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2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公共管理的复试总分为300分。具体分值为:时事政治及专业面试 ,满分27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

      七、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报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

      2)专业面试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

      3)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满分的60%

      4)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

      5)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缺考;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应积极落实,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按计划录取。

      4.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后期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将根据学校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201891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各专业(方向)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破格工作的文件要求。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网址:http://zs.bcu.edu.cn/html/yzw

      十、调剂工作程序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我校将在329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到一志愿上线考生。

      2.招生办公室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上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国家“调剂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8323日至430日。

      3.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4.调剂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调剂基本原则

      1)专业上线(A类国家线)人数低于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应进行调剂;

      2)专业上线(A类国家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1.2倍(含)的专业,不允许调剂;

      3)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分数要求。

      4)各专业(方向)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6.调剂基本条件

      1)我校接收相同、相近专业型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学位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参加管理类联考且截至20189月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公共管理(MPA)专业。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可择优接收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我校分数要求,也可申请调入该计划。

      7.调剂办法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教育部“调剂系统”选择我校尚有缺额的相关专业申请调剂。

      2)根据学校的调剂原则和与拟调剂考生的沟通情况等,择优形成调剂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招生办公室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正式的复试通知;我校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上复核复试名单,敦促其上网确认,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安排。

      3)研究生部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完成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后,形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到招生办公室。

      4)招生办公室结合考生的资格审查、体检结果,逐一审核拟录取名单,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正式的拟录取通知,等待考生的最后确认。

      5)考生接到拟录取相关通知后,须指定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招网确认,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向调剂考生做出同意复试或同意录取的承诺,违者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按规定严肃处理。

       

    • 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9-01-15

      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帮学堂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仅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兽医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单独考试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网上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81214-201812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1222日至12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对加分政策考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并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被录取前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为3年外,其余专业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除工商管理硕士、会计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外,其余专业学制为3年。

      十、授课地点

      我校研究生授课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制定“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二)奖助体系: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1.4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等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十三、其他

      (一)学校师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也不对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计划:2019年预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2738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133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9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18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学校在教育部下达名额和我校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基础上略有调整。我校预留部分指标用于优秀生源调剂。

       

    • 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1-15

      有关考生:

      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递人事档案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否则不予录取。

      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三、修改联系方式

      考生应确保在网报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详细准确,且在630日前有效,以保证《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考生可于65上午10通过以下链接修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修改入口(链接

      四、其他

      1.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我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以教育部最新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以录取直通车形式寄出。(EMS快递单号查询<链接>

      2考生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需办理的手续,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入学须知》。如提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福建省外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入组织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省内还需办理党员E家转入手续。

      3.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录取检查未通过、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档的考生,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页,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或我办院联系,我办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515  

    • 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1-15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8年9月24日-27日 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  网报入口

      现场确认: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下载准考证:2018年12月14日-24日

      初试:2018年12月22日-23日

      复试: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底

       

      1.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
      2.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招生专业领域一览表
      4.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5.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6.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大纲链接

      7.2018年硕士生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8.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9.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10.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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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350117   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邮箱:yzb@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研招办官方QQ群:567180137(福建师大研招群)

      涉及参考书目、考试大纲、历年真题等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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