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400-069-9987 ·收藏页面 ·返回主站
欢迎访问卓而越教育|卓越考研南京分校官方网站!

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9-03-28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以“学院”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的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确保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

      二、各学院先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19年硕士复试套表,务必于3月22日下午17:30前向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招生简章中没有标注复试笔试科目的,复试方案须明确笔试科目。各学院须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三、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3月27—31日。其中3月27—29日报到,可安排心理测试与体检;专业笔试与面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体检: 由学校门诊部统一安排,时间:3月28—31日8:00—11:30,14:30—17:00;地点:学校校医室,体检费75元/人,只收现金。

      (三)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时间:3月27日15:00—21:00,28—29日8:30—12:00,14:30—21:00。测试地点:曾宪梓科学馆3层。

      (四)考生复试程序: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报考院系报到→参加心理测试与体检(心理测试须在专业面试前完成)→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4月4日后在暨大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

      (五)4月3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四、关于复试分数线划定。

      (一)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单科不低于45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25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500分的,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21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四)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五)其它各专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五、审核考生材料。

      (一)核查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成绩单如无原件,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此件与原件相符”证明章的复印件即可)。

      (二)核查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三)核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ET四级考试成绩单、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四)回收考生已走完流程并盖章完毕的复试通知书。

      (五)参加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的加分材料由学院核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后,于3月30日前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六)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学院须于4月15日前收齐书面认证材料统一报送研招办。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专项计划考生笔试及格线为5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初、复试成绩加权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权重为50%。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范围比例为150%--200%,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扩大;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可适当降低复试范围比例;一志愿上线人数等于招生指标数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同一学院内的一级学科原则上须按相同复试范围比例,个别专业达不到相同复试比例的,则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

      (四)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决定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舍得投入时间,为研究生生源选拔投入足够的人力与精力。招生人数多的学院,不能赶时间、挤时间,一定要安排充裕的时间。

      (五)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充分发挥并规范全体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避免走过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复试教师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评分记录须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对笔试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10年,以备查阅。

      (七)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其中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不含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不含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按一级学科统筹招生指标的专业须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中国史专业须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八)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九)复试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十)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制卷与评卷工作。笔试试卷与答案在启用前系国家秘密材料。复试命题工作要在专用计算机、U盘上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者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十一)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能参加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十二)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十三)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复试流程。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十四)各学院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内,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

      (十五)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七、关于调剂。

      (一)因我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2019年学校不接受校外调剂申请。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调剂。

      (二)调剂信息、调剂原则等具体要求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公告、调剂生复试名单须在本院网站公开发布,调剂公告发布12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四)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数相同(医学类各科学学位专业除外)。

      (五)调剂应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九)调剂程序: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按各调剂学院要求)→学院审核→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八、关于破格。

      2019年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九、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学校申诉电话:1.研招办85220045;2.信访办85220015。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十、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妥存,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项检查。

      十一、各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脱产攻读的考生(包括推免生),发放调档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领取调档函),可由考生带回档案所在单位,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通知考生填写定向培养合同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

       

    • 暨南大学2019年硕士生调剂办法
      2019-03-28

      一、调剂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且初试成绩已达到国家A类线的考生。

      二、调剂原则

      1.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拟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

      2.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数相同(医学类各科学学位专业除外)。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1]、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6.各学院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调剂公告发布至少12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7.各学院须将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复试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8.调剂应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三、调剂程序

      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按各调剂学院要求)→→学院审核→→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四、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暨南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及相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调剂专业

      各专业调剂要求、缺额数、申请方向及起始时间等相关调剂信息详见各学院《调剂公告》和我校已公布的2019年硕士生入学复试方案。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06

      文学院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06

      文学院

      060200

      中国史-历史文献学

        

      006

      文学院

      055300

      出版

      专业学位

      007

      华文学院

      0501Z2

      海外华语及华文教学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13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013

      管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14

      基础医学院

      071003

      生理学

        

      014

      基础医学院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4

      基础医学院

      100102

      免疫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1

      内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2

      儿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2

      眼科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214

      肿瘤学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3

      肿瘤学

      专业学位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7

      急诊医学

      专业学位

      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19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023

      光子技术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23

      光子技术研究院

      085202

      光学工程

      专业学位

      026

      化学与材料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24

      国际商学院

      1202J3

      国际商务

        

      027

      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085229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34

      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085202

      光学工程

      专业学位

      035

      地下水与地球科学研究院

      077601

      环境科学

        

      036

      体育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1

      内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09

      外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117

      急诊医学

      专业学位

      038

      附属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05400

      护理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01

      内科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09

      外科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10

      妇产科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专业学位

      039

      附属珠海医院

      105116

      麻醉学

      专业学位

    •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19-03-28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你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11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1.考场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

      201812

      附件1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111日起施行。

      附件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附件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3-27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浙江工商大学学校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学校分为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和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6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其中学历生1000余名。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2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2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行业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教职工231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10余人,博士生导师89人,正高职称300余人,副高职称700余人,博士81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国家级“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

      浙江工商大学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正在大力实施“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选拔方法、录取种类及培养方式

      报考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2018928日至107日,每天900-2200)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1010日至10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2019119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办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初试

      1)考生于20181214日至1224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1222日至1223(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2.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制、学习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9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应缴学费金额(元)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10000

      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

      10000

      工商管理硕士

      65000(全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85000(全程)

      旅游管理硕士

      60000(全程)

      公共管理硕士

      待定(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法律硕士

      待定(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金融硕士

      65000(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全程)

      2.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生﹒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12000元,最低8000元。

      (4)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5)“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6)“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九)2019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说明

      2018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1519人(含推免生32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8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

       

    • 贵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9-03-2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领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负责人由学院(中心、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四)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校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工作拟于20193月下旬——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查阅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学院(中心、实验室)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复试考生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2019年关于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详见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gzu.edu.cn/)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无效。

      6.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三)计划执行

      学院(中心、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得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别之间变动招生计划。学院(中心、实验室)可在给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和复试情况调整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执行。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人。

      (五)复试内容

      1. 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 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加试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内容由学院(中心、实验室)确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初试科目没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我校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专业的,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自命题数学。

      (六)复试形式

      1. 笔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安排。

      2. 面试:含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能低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满分100分,成绩中各部分权重由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规则

      1. 复试分数线

      所有类别、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

      1)一志愿考生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可自行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2)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

      3)专项计划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届时考生可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比例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各部分权重由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里自行确定。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八)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九)复试特别说明

      1. 关初试成绩加分,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2. 复试过程(含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留存备查。

      3. 复试结束后,学院(中心、实验室)必须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复试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五、调剂工作

      涉及调剂工作的学院(中心、实验室)应根据《贵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方案,并组成调剂工作小组遴选调剂考生。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各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录取原则等)、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院(中心、实验室)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九、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321日

       

    • 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019-03-26

      一、政策变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筹管理,即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保证同等培养质量。相关政策变化,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我校2019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
      大部分教育硕士(专业代码0451开头)、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代码0351开头)、农业硕士(农业管理095137、农村发展095138)、旅游管理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既招全日制,也招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按非全日制招生。其余专业均按全日制招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1423人,非全日制硕士370人,2019年招生人数与2018年大致相当,预计有部分增量。
      三、怎么查看我校招生简章
      到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工作流程和招生学院联系电话等。
      我校正式发布招生简章的网站:
      (一)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zsb.ynnu.edu.cn
      (二)中国教育在线网站
      http://souky.eol.cn/HomePage/index_581.html
      (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网站)
      http://yz.chsi.com.cn/
      四、怎么向我校咨询
      (一)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线答疑
      http://zsb.ynnu.edu.cn/onlineanswer.aspx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师范大学在线答疑
      http://yz.chsi.com.cn/zxdy/forum--type-sch,forumid-454791,method-listDefault,start-0,year-2005.dhtml
      (三)云南师范大学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683
      (四)拨打热线电话0871-65910081
      (五)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行政楼219室咨询
      五、怎么选择报考点
      (一)以下考生报考点可选择“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8,到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1.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户口在云南范围内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考生。
      2.工作单位或户口在云南范围内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省外考生可选择省外就近符合报考范围的报考点,在省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按准考证安排在省外参加初试。省外报考点查询链接如下:

      http://yz.chsi.com.cn/sswbgg/

      (三)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云南省地州考生,可就近选择昭通市、曲靖市、大理州、红河州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按准考证安排在地州参加初试。
      六、现场确认安排及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每天9: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详见校园地图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编号和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本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者应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和合同、就业协议等能够说明在云南省工作的相关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现场确认时如考生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情况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允许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联发《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收费函〔2012〕40号)规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6.报名程序:①交验证件和《网上报名信息表》→②打印报名程序单→③指纹采集和照相→④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报名信息表考生确认后签字交回→⑤报名结束。
      7.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4日(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考试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8)办理报名手续的,考试地点到时由云南省招考院统一安排。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八、咨询电话:0871-65910081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0一八年九月

       

    • 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3-26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质检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5个,还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19个;是国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中国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汉语师资培训的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18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23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70人。2019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
      (一)我校大部分教育硕士(专业代码0451开头)、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代码0351开头)、农业硕士(农村管理095137、农业发展095138)、旅游管理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既招全日制,也招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按非全日制招生。其余专业均按全日制招生。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泛亚商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注: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一在呈贡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的标准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8000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哲学与政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哲学与政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硕士

      8000

       

      泛亚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MBA

      200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MPA

      12000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

      12000

       

       

       

      教育硕士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000

      2018级学费标准为7000/.人;2017级以前学费为5000/.人。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哲学与政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哲学与政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哲学与政法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教育硕士

      7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硕士

      8000

      泛亚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泛亚商学院

      125300

      会计

      会计硕士

      12000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045119

      特殊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应用心理硕士

      8000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教育硕士

      7000

      云南华文学院

      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8000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

      7000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翻译硕士

      12000

      美术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教育硕士

      7000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艺术硕士

      12000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艺术硕士

      120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教育硕士

      70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

      12000

      数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教育硕士

      700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教育硕士

      700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202

      光学工程

      工程硕士

      8000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教育硕士

      7000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教育硕士

      7000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

      8000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教育硕士

      70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

      工程硕士

      80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信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7000

      信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工程硕士

      8000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教育硕士

      7000

      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体育硕士

      12000

      体育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体育硕士

      12000

      体育学院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体育硕士

      12000

      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工程硕士

      8000

      音乐舞蹈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教育硕士

      7000

      音乐舞蹈学院

      135101

      音乐

      艺术硕士

      12000

       

      收费项目标准为2018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资助学金政策。网址: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509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的备注栏。
      (三)推免生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8年12月22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
      八、调剂复试
      (一)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2019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招生处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招生处网站。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
      (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du.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招生处网站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制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三、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zsb.ynnu.edu.cn

    • 2018年海南大学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2019-03-25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重点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可判别,并有明确结论。
      5、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复试环节,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招生人数较多且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复试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大。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的统筹管理,确定各学院招生规模,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审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巡查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1-2名专家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工作;
      3)确定复试名单;
      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做好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阅卷工作;
      6)审核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8)审定拟录取名单;
      9)公布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学院按学科或专业的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复试工作。成员一般由5--7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名(一般由各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需配备1名记录员。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专业,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工作小组,承担本学科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会议,确定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5、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6、复试笔试、加试、面试工作等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须录音录像。复试中面试环节的老师不得带电话进场,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7、复试的专业笔试试卷需由专人按密封线装订,由学院统一安排阅卷地点,集中阅卷,并对阅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卷面分数有更改须有签名。
      8、复试的专业笔试试卷、面试记录表、评分表等材料需密封保存,有专人保管。
      9、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调剂工作程序,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调剂服务工作,对调剂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
      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院、学校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调剂工作统一领导,所有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均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8日---4月4日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于3月26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学院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本专业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多于录取人数的专业,请各学院做好富余生源的调剂工作(校内或校外调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8年的调剂规定。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或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招网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15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的考生,需提交项目书、合同(协议)书、任职期满考核报告等(同时提供组织部门相关文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需是定向就业)应于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否则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A、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B、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
      3、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政策(如报考条件、调剂规定等)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2)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或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体格检查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2018年3月28日--4月4日)自行与校医院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同时向校医院提供体检考生名单。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和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其他复试内容由学院组织。
      1、专业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应用能力20分)
      面试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及英语运用能力考查。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及发展潜力的了解。英语应用能力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四会”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加试
      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闭卷考试
      形式,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以下考生须加试:
      ①毕业满两年的专科生(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
      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11月12日后取得毕业证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结业生;
      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专业的考生。
      2)加试科目见《海南大学2018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中初试总分与复试成绩比例为60%:40%。对个别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该比例可作适当调整,但复试成绩比例不得高于50%,同时需报学校备案。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需有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
      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的计算是计算全部科目的成绩还是只计算统考科目成绩,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需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2、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专业笔试(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4、各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的招生计划数(学术型和专业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计算)。学校下达的计划总数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纪律要求
      1、有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的,不能参与报考专业的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有关复试情况(如复试命题、评卷、面试教师等)及其他相关信息。
      3、复试试题(笔试、面试)、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完毕前属于机密,负责老师(命题、保管试题等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廉洁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馈赠或宴请。
      七、其它要求
      1、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复试工作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复试工作。各复试工作小组在组织考生面试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2、各学院需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有关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供考生查阅。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学院于复试前两天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含职称)、复试安排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调剂>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科目统计表等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学校研招办。
      5、各学院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4月9日前把主管领导签名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海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学校研招办(填报要求见相关通知)。
      6、以下材料由各学院保存(三年)备查:
      1)《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2)《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含相关证件复印件);
      4)复试笔试、加试试卷、面试打分表(卡)。
      7、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所有涉及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279093
      邮箱:jiwei@hainu.edu.cn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2日


      附:2018年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9-03-23

      一、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除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A区分数线;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非同等学力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调剂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调剂到我校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外语CET-4考试成绩≥425分,或获得小语种四级

      二、调剂程序

      (一)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1.调剂网开通过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所)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调剂考生,学院(所)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注: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责任自负。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调剂

      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下达本专业招生数的150%以上,该专业的上线考生经学院(所)同意可进行调剂。其程序如下:

      1.在校内调剂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信息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信息;

      (2)学院(所)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考生,学院(所)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2.向校外调剂

      1)调剂考生向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所)递交书面“调剂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学院(所)、准考证号、调剂的原因等等);

      2)若学院(所)同意该生调剂,由学院(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本单位;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信息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未上一区线,但上二区线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调剂;参加本校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调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需调剂考生,欢迎报考此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的考生须由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招生学院(所)方能通知考生复试。

      上述程序、要求若与2019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 2019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估计需要调剂生的专业.xlsx

      2019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估计需要调剂生的专业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001

      农学院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顾丹丹
      029-87082752

      003

      园艺学院

      090202

      蔬菜学

      齐西婷
      029-87082543

      003

      园艺学院

      090203

      茶学

      004

      动物科技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刘寅
      029-87092120

      004

      动物科技学院

      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004

      动物科技学院

      090800

      水产

      005

      动物医学院

      0906Z1★

      动物生物技术

      周婷
      029-87091850

      005

      动物医学院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06

      林学院

      082900

      林业工程

      杨学军
      029-87082392

      00700

      资源环境学院

      0903Z2

      资源环境生物学

      刘庆麟
      029-87080050

      007

      水建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孙明星
      029-87082631

      009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严欣
      029-87091737

      009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10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倪玲
      029-87092322

      013

      生命学院

      071001

      植物学

      撒文清
      029-87092387

      071007

      遗传学

      014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唐帅
      029-87092226

      014

      理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030301

      社会学

      王曼
      029-87092324

      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021

      水土保持研究所

      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师娟娟
      029-87012875

      0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崔宇
      029-87092002

      025

      化学与药学院

      070300

      化学

      温晓英
      029-87092303

      025

      化学与药学院

      100700

      药学

      026

      草业与草原学院

      090900

      草学

      刘军华
      029-87090191

      2. 2019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估计需要调剂生的专业.xlsx

      2019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估计需要调剂生的专业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领域代码

      招生类别、领域名称

      全日制/非全制

      联系人及电话

      001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顾丹丹
      029-87082752

      002

      植物保护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

      李明
      029-87082795

      003

      园艺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齐西婷
      029-87082543

      004

      动物科技学院

      095133

      畜牧

      全日制

      刘寅
      029-87092120

      095134

      渔业发展

      全日制

      006

      林学院

      095400

      林业

      全日制

      杨学军
      029-87082392

      007

      资源环境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

      刘庆麟
      029-87080050

      008

      水建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全日制

      孙明星
      029-87082631

      085227

      农业工程

      全日制

      009

      机电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

      全日制

      严欣
      029-87091737

      010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全日制

      倪玲
      029-87092322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全日制

      011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全日制

       熊金苹  徐兰
      029-87092275

      011

      葡萄酒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全日制

      张艳芳
      029-87092233

      013

      生命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

      全日制

      撒文清
      029-87092387

      015

      经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杨维
      029-87081141

      015

      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王军智
      029-87081755

      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王曼
      029-87092324

      095138

      农村发展

      非全日制

      张逢军
       029-87091626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02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任璐璐
      029-87080274

      135108

      艺术设计

      全日制

      025

      化学与药学院

      105600

      医学/中药学

      全日制

      温晓英
       029-87092303

      026

      草业与草原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刘军华
      029-8709019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8日

       

    <1... 1011121314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