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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9-01-22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33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3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7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3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等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

      我校列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81010日—10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8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在2019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81214日—12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181222日—12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0000/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全程);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为8.5万元(全程);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全程);会计(MPAcc)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8万元(全程)。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年,按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生和12000/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1. 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倡议书
      2019-01-22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倡议书

      各位考生:

      即将到来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考生检验自我、提升自我、报效祖国的重要途径,是一次检验知识水平的考试,也是一次道德与诚信的考验。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源,也是衡量个人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在考试中违规和作弊是违背诚信的不良行为,更是对自身能力与人格的否定和蔑视。

      在此,我们真诚地向广大考生发出倡议: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不作弊,不违纪,考出真才实学,考出诚信风格,用扎实的知识、坚强的意志、求真的态度向自己、向家人、向社会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制造公平的考试环境。希望广大考生排除干扰、认真复习、积极备考。

      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的规定,结合近年内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案例由各校收集整理。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考场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 2018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9-01-22

      第一章   

      第一条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通过,特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各相关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第二条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遵循教育部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切实提高复试质量。 

      第三条 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的查处,我校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要按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章 复试资格的确认 

      第四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我校2018年分数线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五条 参加复试对象:统考生(含士兵专项计划、单考生  

          第六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考试成绩,原则上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20%左右确定复试名单。 

          第七条 参加复试考生须2018年3月29日-3月30日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研究生院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发放复试通知书及准考证。 

      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 

      ②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备注: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八条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三章 复试组织形式 

      第九条 对符合初试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第一志愿学科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 

      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 

      第十条 复试中笔试科目以当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第十一条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行为。 

      第十二条 专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可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和形式。各学院必须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察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督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落实情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可由学院统一单独组织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复试前各学科要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4人,另设秘书1-2人(应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各学院妥善保存一年。 

      第十三条 复试阶段的面试要在各学院规定的地点进行,复试小组要严格掌握复试标准,要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 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的秘书负责记录、填写《复试记录表》等,填写完后由复试组长签名。      

                        第四章 复试内容与要求 

      第十四条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应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对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加大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力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中医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法轮功的认识)、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亦要有所了解。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五条 面试的内容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医学各专业的实践技能测试,应安排考生到病房处理病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完整病历一份提交复试小组;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各专业,应安排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其实验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提交复试小组。 

      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提问要有统一的基本提纲,提高可比性。内容应以一级学科基础性的知识为主,并给考生有创造性回答问题的空间。实践能力考核等项目应事先作好准备。 

      第十六条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以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以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 

      第十七条 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学术型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评分后签署姓名,并对考生的面试提问、实践技能和外语听力测试作出综合评价,填入复试记录表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第十九条  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单考与士兵专项录取按分门类专项进行录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对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第二十一条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本校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                    

           第二十三条   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复试笔试成绩查询、复试时间、地点查询、学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 

          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面试成绩查询、复试查询、各学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可在报考学院网站中公布。网址:http://yjs.cdutcm.edu.cn/html/class_list/4/index.aspx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7786551,传真为:028-87786551。 

                                成都中医药大学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 成都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统招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9-01-22

      一、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招收统考硕士研究生900人(含推免、转段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自学考试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对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备注: 我校不接受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 

       四、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①基础医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限招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②临床医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限招临床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临床医学院中医、中西医硕士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开头、1006开头)限招中医学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临床医学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 

      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限招符合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 

      ③针灸推拿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针灸推拿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12)限招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7)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 

      ④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药学院限招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⑤民族医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限招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⑥眼科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眼科学院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Z2、100602及100212)限招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或理学学位(眼视光学)。 

      眼科学院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6、105709及105111)限招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⑦护理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护理学(101100):限招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往届生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护理(105400):应届生限招普通全日制护理本科;往届生限招护理本科,并已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⑧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11和100216)限招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0和105106)限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⑨医学技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临床检验诊断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08)限招医学相关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⑩养生康复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15)限招医药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公共卫生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401、100403、100405)限招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备注: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2015]9号文《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五、考试科目的说明 

      中医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西医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中药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中药学(100分)、中医基础理论(50分)、无机化学(50分)、有机化学(100分); 

      药学基础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有机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有机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中药制剂学(75分)、中药化学(75分)、药理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护理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基础护理学(含护理学导论)90分、内科护理学120分、外科护理学90分。 

      公共卫生综合(150分):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 

        预防医学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流行病学(100分)、卫生统计学(100分)、卫生毒理学(100分)。 

        卫生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流行病学(100分)、卫生统计学(100分)、社会医学(100分)。 

           藏药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藏医学基础、藏医药物学、藏药炮制学。 

      藏医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藏医诊断学、藏医内科学、藏医方剂学。 

      六、报名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本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按考生所在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时间安排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 

      初试地点:即现场确认所在报考点。 

      2、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初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后,我校将进行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准予参加考试。 

       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初试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复试资格无效。 

      十、体格检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十一、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4、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十三、招生信息的说明 

      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初试成绩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dutcm.edu.cn  联系电话:028-87786551   

      十四、学费说明: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2019年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十五、奖学金说明: 

         我校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有工资收入的除外)。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另可申请企业奖学金等。 

                   单独考试的规定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部份学科、专业均可对少数优秀的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生。 

         一、招生人数:8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规模为准。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即2015年7 月以前毕业参加工作)且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业务优秀,工作业绩显著,获技术成果或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曾在解决临床和科研的实际问题中作出贡献;高校教师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从事管理工作作出较好成绩或已成为骨干。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 

        4.有所在单位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一律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详见国家统一报名时间安排,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流程同统考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成都医学院确定 

      网报及现场确认地点:由四川省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照相、缴费并核对本人网报信息。 

        四、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网报后必须持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定向培养”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我校研究生十二桥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与统招生考试科目相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以准考证为准)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初试合格分数线
      2019-01-22

      1、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以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为基准,结合本校上线情况制定学校分数线,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初试合格分数线 

      2、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做好工作、学习时间安排,按时到校参加复试。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时间安排为: 

      复试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十二桥校区一、二教学楼。 

      复试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下午至4月4日。  

      各学科具体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体检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4日(8:00-17:30) 

         复试体检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汪家拐校区) 

      体检费用:108元     交费地点:体检处 

      3、参加复试考生须在2018年3月29日(8:30-17:00)-3月30日(8:30-12:00)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研究生院报到,经严格审查个人相关材料无误发放复试准考证后方可参加复试。(3月29日全天为报考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眼科学院、康复学院的考生;3月30日上午为报考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医技学院、管理学院、民族医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信息学院的考生)。 

      (1)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 

      (2)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备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 

               网址:http://www.chsi.com.cn/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有专人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第二代身份识别仪和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报考信息。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不予复试;对初试报名确认时未通过学籍、学历信息认证者,复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相关认证资料,我校有权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4、达到初试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第一志愿学科进行复试,复试中笔试科目以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5、校内调剂均在报考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后进行。研究生招生办恕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查询。 

       6、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本校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规定执行。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确认公告
      2019-01-22

      欢迎选择成都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为保证能顺利完成本次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我校报考点有关考试现场确认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有选择我校报考点,在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网上报名编号5119开头)必须于11月7日-9日期间,本人到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确认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照相、采集指纹、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安排 

      为更好为考生服务,避免考生长时间排队等候,本报考点对考生进行如下分流: 

      ① 11月7-8日: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② 11月9日:社会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③报名号尾号为单号的考生确认时间(9:00-12:00),报名号尾号为双号的考生确认时间(13:00-17:00);17:00之后整理备份当天确认数据,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确认地点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校一楼109教室。 

      四、提交材料说明

      1.往届毕业生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双面复印在1张A4纸上);户口在本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非本省的往届毕业生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内容含考生在本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教生持“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备案表和身份证双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提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户口在本省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证明。 

      身份证信息变更(身份证号正常升位除外)或修改姓名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复印件,并在所有复印件左上角写上考生报名号并签名。 

      五、现场确认程序 

      为方便考生,我校报考点将在现场设置四个工作区,即验证处、指纹采集处、照相处、报名信息确认处。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分批按序排队完成各项报名手续。 

      ①验证处。查验学历(学籍)校验情况及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请提前在所有复印件左上角写上考生报名号并签名),领取《致考生书》和流程单。 

      ②指纹采集处。进行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比对和考生指纹信息采集。 

      ③照相处。居民身份证信息比对后现场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④报名信息确认处。打印《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页为《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校对后确认签名,同时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后交相关工作人员验收,该表由报考点留存(请勿带走)。 

      请各位考生务必核对照片是否本人。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考生修改报名信息。 

      六、凡网上未报名的各位考生,包括未交报名费的考生,考点不再接受补报名,请不要来我校现场确认,请各位考生理解。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9-01-22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2019年推免生工作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免生接收、复试和拟录取程序,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本实施办法。接收推免 

      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学科、专业和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具体学业要求以各学院公告为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以及其他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5.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不受此条限制。 

       6.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每门课程成绩要求均在70分及以上)。 

      7.2018年9月28日00:00---9月28日17:00,本校获得推免生资格(含直博)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填报专业志愿。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 。 

           8.2018年9月28日00:00--10月18日17:00,外校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填报专业志愿。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 。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以及长学制本科转段生资格审核确认、转段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本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于9月28日17:00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并于9月29日到报考学院复试报到。学校相关学院可于9月30日组织第一批复试10月9日-10月10日组织第二批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公布为准);其余批次复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情况具体通知。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第二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由学院向学校研招办上报是否录取。学校研招办在10月15日按照学院上报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 “推免生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确认待录取完成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外校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于12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学校相关学院尽快组织复试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由学院向学校研招办上报是否录取。学校研招办将按照学院上报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 “推免生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确认待录取完成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考生(含本校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1)学生证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本科就读所在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 

        (5)中国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中医临床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法轮功的认识)、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亦要有所了解。 

         4.复试形式 

         复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要求确定。 

         5.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 

         6.拟录取 

         (1)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上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10月20日前,校内各招生学院将本学院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奖助学金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 

      四、咨询、联系方式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7786551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按统招生身份录取。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 沈阳药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9-01-22

      沈阳药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2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5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7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2017年我校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在复试中还需加试无机化学、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6.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中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关管理办法。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案。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①选择“沈河区报考点”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我校研究生处将统一组织照相信息确认等事宜,详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②其他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向我校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八、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判断题15道15分。
      3)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制剂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4)615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有机和分析部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60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物理化学占60分,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120分,题型不限。
      5)616医学综合包括病理学、诊断学、中药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题型不限。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1.学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

      奖励对象

      金额

      获奖比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0000元/人/年

      8%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人/年

      40%

       

       

      二等:5000元/人/年

      40%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5000元/人/年

      100%

       

      17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1000元/人-12000元/人

      1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8000元/人/年

      40%

       

       

      二等:4000元/人/年

      40%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

      100%

       

      17项硕士企业奖助学金

      1000元/人-12000元/人

      5%

       

      优秀生源奖学金
      (奖励教育部直属高校硕士推免生)

      5000元/人

      实际人数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4)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17项,每年总奖金数105.4余万元,获奖人数20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2500美元/生(约合人民币16000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沈阳药科大学于2015年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到沈阳药科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入学报到时颁发。
      十一、其它
      1.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跨中药学专业招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1名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grs-syphu.com/
      3.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 2018年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案
      2019-01-22

      2018年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意见》(辽招考委字[2010]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第二章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数
      划定复试分数的原则: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各学科门类分数线为准;复试比例根据我校当年各专业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章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实验操作的掌握和理解、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第四章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分科考核,其中,专业课笔试200分,分科考核100分;分科考核由外语听力口语(3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70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分科考核成绩
      分科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专业(方向)排名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分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按总成绩专业(方向)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3.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如初试成绩仍相同,按统考成绩(外语政治加和)计算排名。
      4.有调剂考生的专业,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第五章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部署,对考生的身份证、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政审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分科考核部分由各分科委员会协调安排,组成复试组。复试组原则上由各分科委员会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复试组具体工作是制定本专业具体复试方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教授、副教授,并需指定一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各专业分科复试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的全过程。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第六章关于考生调剂
      调剂基本原则如下:
      1.我校只接受初试外国语为英语一或日语的全日制合格考生,调剂考生按150%差额复试,优先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2.有调剂考生的专业,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专业内各研究方向间调剂属于专业内部调剂,优先于外专业调剂考生调剂和录取。
      4.生源不足的专业,如需从校内相近专业或校外调剂生源,校内相近专业调剂优于校外调剂和录取。
      5.同一类别校内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外校调剂考生按照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6.外校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复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校内调剂考生按照按调剂类别进行录取,同一类别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7.调剂考生享受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按录取排名先后确定奖学金等级。
      8.报考我校并申请向外校调剂的考生,在中国研招信息网硕士调剂平台接受外校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不再录取。
      9.参加沈阳药科大学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药学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专业、中药学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化学或生物学专业的合格考生,在满足学校调剂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校内优先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参加复试。
      第七章其它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报名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
      2.沈阳药科大学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
      (1)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制药工程(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中西医结合、工商管理专业,如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均可参加本专业复试,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药学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专业、中药学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化学或生物学专业,如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但未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申请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如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在满足学校调剂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校内优先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参加复试。
      第八章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其中条款如有与国家、省级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省级法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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