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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MBA招生简章
      2019-01-06

      · 环球MBA考试辅导项目简介

      · 2018年全国MBA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 全国各大院校2018年MBA考研提前面试时间表汇总

      【摘要】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院校之一,拥有全国“985工程”金融类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组建了国内金融学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和财经院校中的“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1993年,西南财经大学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西南地区开办MBA的院校。开办之初,我们就按照国际先进的MBA教育范式,整合学校力量办MBA。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MBA培养质量得到了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并认为“西南财经大学已经初步形成了西南地区MBA教育的区域性品牌”。面对新形势,MBA项目以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和EQUIS认证的标准为导向,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丰富第二课堂,强化学生服务,依托整合校内校外优质师资的教学队伍、活跃的校友平台与外事平台,将MBA项目真正建设成为学生的校友增值中心、校企互动平台、同学交流桥梁、感情联系纽带、终身学习场所。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国的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着力为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管理人才。根据原国家教委的规定,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需要的、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既懂专业知识、又懂经营管理、既有组织与指挥能力、又有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学校MB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学习内容及方式

      在职工商管理专业方向(01方向:非全日制)

      学习内容包括基础模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英语、商业伦理),核心课程模块(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战略管理、管理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在修完核心课程后,根据学生的需求开设营销管理、领导力与战略、会计与公司理财、金融市场与银行管理四个方向课程模块。最后是选修和综合实践模块(实习、研讨、讲座、企业诊断项目等)。

      在职国际管理创新人才专业方向(02方向:非全日制)

      学习内容包括核心课程模块(会计学、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Analyticsfor Business Decision Making、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务管理/FinancialManagement、战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限选课程模块(管理沟通、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在修完核心课程后,根据培养目标开设:品牌管理/Branding and Cross-Cultural Brand Management、金融创意与创新/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ration from A Finance、创业学/Entrepreneurship方向课程。最后是任选课程模块、综合实践模块。

      各个培养方向设置统一的学位课程及相应的方向必修课程,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后,可结合自己所选的培养方向选择导师和撰写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对本方向的专题做进一步深入研究。

      五、项目招生说明

      (一).招生对象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本科毕业时间到2019年9月1日计算,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 考生须核对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如招生部门或认证中心经查询证件不属实,即取消参考、入学资格,已入校学生取消学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方向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课程学习 1.5年,撰写学位论文 0.5年),最多不超过四年。具体学习年限,根据修满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而定。

      授课类型: 每学期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走读学习(每学期3-4个月);

      2、非全日制国际管理创新专业方向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课程学习 1.5年,撰写学位论文 0.5年),最多不超过四年。具体学习年限,根据修满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而定。

      授课类型:每学期周末班学习方式;(每学期四个月左右)

      授课类型:每学期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走读学习(每学期3-4个月);

      以上两种专业方向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上课时间、课程设置、培养方式自愿选择,网上报名时在区分研究方向中做出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广大考生谨慎填写。

      (三).招生计划:

      (四)专业代码:125100(工商管理)

      区分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02(非全日制)国际管理创新

      (五)学费:

      (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5.6万元/生(分两年缴纳)。

      (02)(非全日制)国际管理创新:8万元/生(分两年缴纳)

      请考生注意,以上研究方向分类报考、分类排名、分类录取。

      重要提醒: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MBA取消全日制专业方向招生,请大家根据上述拟招生计划指标与学费标准,自行选择专业方向进行报考。

      (六)分数线:

      根据当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自主划线为准

      (七)课程学习及毕业授位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方向、国际管理创新人才专业方向)非全日制班规定的总分为45学分。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经答辩通过,由我校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六、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18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2018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方向专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缴费并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等)、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初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实行全国联考。初试科目:199综合能力(含数学、语文与逻辑) 、204英语二。初试科目的命题阅卷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承办。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满分为300分(管理类综合200分,英语100分)。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2.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2019年4月左右。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和其它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最终以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文件为准

       

    •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2019-01-06

      2019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准确完成网报,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报对象

      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推免生无需参加此次网报。

      网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81010日至1031,每天9:00-22:00

      2.预报名时间: 2018924日至927,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有效。

      3.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认真核实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信息修改的申请。逾期不再补报。

      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2.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 为避免网络拥堵造成的报名困难,请考生尽量避免在1031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 基本信息填报

      1)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注册账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特别提示:学历证书编号栏目,根据已取得的证书准确填写,证书上也有称为学校编号电子注册号。对于2000年前获得的证书,切勿误填 “NOXXXXXX”中的内容。

      2)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网上填报专业时,需认真选择学习方式1)全日制2)非全日制。一经确认,不再修改。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选择我校考点(代码:51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委)加盖印章的《报考201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原件(具体资格审核时间请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校验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生源地在四川省的考生经四川省教育厅民教处审核通过后,凭登记表原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研招科领取网上报名的校验码。在四川领取的校验码只能在四川参考,选择外省考点无效。

      3)我校报考点代码为:5104

      3. 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准考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报名费缴纳

      缴费根据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 其他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发现以上关键信息错选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31)前,先取消错误的报名信息后,再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录取工作,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不再参加现场确认。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921

       

    • 西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19-01-06

      一、总

      第一条 为扎实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 以下简称 " 推免工作 "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本着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在考核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工作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纪委监察处、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及 5 名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计划的制定,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和推免生考核及推免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等。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 2 人,具体开展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名额安排

      第四条 推免生名额确定办法如下:

      ( 一 ) 根据各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按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计划,核定系数分配推免名额。如有剩余名额,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决定其分配。

      ( 二 ) 各院 ( 所 ) 接收推免生应坚持 " 择优录取 " 的原则。各院 ( 所 ) 接收推免生人数学术型不得超过前一年度院 ( 所 ) 学术型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 50%,专业学位接收人数不受限制。学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规模的 50%。

      ( 三 ) 学校每年推荐一定指标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留校从事辅导员工作 ( 简称 " 优干推免 " ) ,具体办法由研究生院、人事处、学工处共同制定。

      ( 四 )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一定指标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国家研究生支教团计划 ( 简称 " 研究生支教团 " ) ,由校团委负责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第五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各自推免生名额的 1.5 倍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额,排名推免生候选人名额之外学生不得进入推免工作相关程序。

      四、推免条件

      第六条 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 )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 ;

      ( 二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心集体,成绩优异,能力突出 ;

      ( 三 ) 基础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前 6 个学期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的 80%,且本专业排名在本院同类学生中处于前 40% 以内。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 ∑ ( 某门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 四 )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其他语种外语水平应达到与英语水平相当的级别 ;

      第七条 " 优干推免 " 条件另行规定。" 研究生支教团 " 条件另行规定。

      第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不受第六条第三款限制,但必须满足第六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 一 ) 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中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一、二等奖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限特等奖 ) 。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挑战杯 " 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 "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ACM ) 、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等,具体以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的统计范围为准。

      ( 二 ) 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之外的学科竞赛国家一等奖、亚洲一、二等奖、国际一、二、三等奖 ( 非学科竞赛不在此列 , 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 。

      ( 三 ) 获全运会、亚运会及国际级运动会金、银、铜奖。

      第九条 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原则上不组织专家联名推荐推免生候选人工作。个别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特别重大成绩或奖项 ( 国际级、国家级 ) ,确实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由 3 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后,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排名影响成为候选人,联名推荐的学生要参加面试。

      证明学生真实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 写实性材料 ) 和教授推荐信 ( 教授本人书写 ) 要进行公示,相关学院院长或书记和 3 位推荐教授本人要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到场阐述推荐理由。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 一 ) 健康未达标者。

      ( 二 ) 不符合入学体检标准者。

      ( 三 ) 受过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第十一条 接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 ) 学术型:基础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前 6 个学期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的 80%,且专业排名在本院同类学生中处于前 15% 以内。如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 ( 其他条件同推荐条件 ) ,且在学院推荐名额范围内如排名未在前 15% 以内时,学院可依次顺延至前 30%。

      ( 二 ) 专业学位:同推荐条件

      五、推免程序

      第十二条 推免工作程序如下:

      ( 一 ) 推荐

      1.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 ( 第一次申请专业应为本科所在学院相关硕士专业,国际学院和本科所在学院硕士专业报考条件要求工作经验,应届生不能报考除外 ) 。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逾期提交无效。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经教务处、学工处复审认定 ( 教务处负责成绩的认定,学工处负责附加分的认定 ) ,按照基础成绩高低对符合要求者进行排序,根据可推荐候选人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对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基础成绩计算方法为:

      基础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 附加分 ( 附加分详见附件 )

      3. 学院组织成立面试小组 ( 本科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各专业面试小组,可视情况在面试中进行专业考核 ) ,对本学院所有推免生候选人进行面试,按照综合成绩 ( 基础成绩 + 面试成绩,其中基础成绩占 80%,面试成绩占 20%,面试成绩原始分为百分制,折算权重后计入综合成绩,下同 ) 高低对候选人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分配名额择优顺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受理学生申诉请求,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申述请求。公示无异议后,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推免生资格,向校内外推荐。

      4. 经体检合格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可在系统内自由填报校内或校外的三个志愿 ( 其中一个须是本科学院相关硕士专业,国际学院和本科所在学院硕士专业报考条件要求工作经验,应届生不能报考除外 ; 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接收条件见第十一条 ;" 优干推免 "、" 研究生支教团 " 项目另行规定 ) 。

      ( 二 ) 接收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

      1. 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登录 "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应流程。校外考生还应按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 获推荐资格学生如申请所属学院以外校内其他专业,需在规定时间参加申请专业所在院 ( 所 ) 组织的专业面试。相关院 ( 所 ) 确定是否接收并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不予接收则获推荐资格学生继续申请其他专业,直至确定最终推免专业。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按第十二条 ( 一 ) 中第 3 点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基础成绩带入专业面试阶段,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顺次确定接收名单。

      3. 国际学院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提出申请,由申请专业所在院 ( 所 ) 负责组织进行专业面试,按第十二条 ( 二 ) 中第 2 点执行。

      4. 所有接收工作须在学校推免工作日程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找到接收专业者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5. 所有获推荐资格学生确定专业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最终确认。

      6. 积极鼓励各院 ( 所 ) 物色接收获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985" 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生源申请填报我校志愿。对符合条件申请者,专业、研究生类型不受限制,指标单独划拨给相关院 ( 所 ) ,不受学校整体推免指标分配方案限制。

      六、推免时间

      第十三条 推免工作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七学期进行,推荐对象的成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 ( 当年 9 月 1 日前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九月上旬下达本年度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七、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如获得推免资格学生要求放弃推免资格,应在规定时间内 (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前三天 ) 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送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其申请后,进行递补工作。

      第十五条 递补学生由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严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在未获推荐资格候选人中顺次产生。

      第十六条 如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所在学院无其他推荐候选人,则指标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分配。

      第十七条 已获推免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 (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前三天 ) 内未提出放弃推免资格者不得参加当年就业派遣,不能获得就业报到证。

      第十八条 超过规定时间放弃推免资格者,其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按 1:1 比例扣减。

      第十九条 接收推免生不能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否则无效。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研究生招生统考,否则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

      第二十条 推免生在正式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到接收学校就读,并保证在两年内 ( 学校公派留学除外 ) 不办理出国留学手续。若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按 1:1 比例扣减。特殊情况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附

      第二十二条 接收外校推免生按《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江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 江财字〔2010〕152 号 ) 同时废止。

      序号

      学院

      预计毕业人数

      可推荐指标数(小数点后两位)

      可推荐指标数

      学科建设可推荐指标

      合计可推荐指标数

      可推荐候选人数

      1

      国际学院

      659

      20.28 

      20 

      21 

      32

      2

      工商学院

      321

      9.88 

      10 

      12 

      18

      3

      财税学院

      418

      12.86 

      13 

      15 

      23

      4

      会计学院

      892

      27.45 

      27 

      29 

      44

      5

      国贸学院

      257

      7.91 

      10 

      15

      6

      经济学院

      214

      6.59 

      14

      7

      金融学院

      524

      16.13 

      16 

      18 

      27

      8

      统计学院

      278

      8.56 

      10 

      15

      9

      信息学院

      164

      5.05 

      11

      10

      旅城学院

      126

      3.88 

      8

      11

      法学院

      161

      4.95 

      9

      12

      软件学院

      403

      12.40 

      12 

      13 

      20

      13

      外国语学院

      90

      2.77 

       

      5

      14

      人文学院

      122

      3.75 

       

      6

      15

      艺术学院

      313

      9.63 

      10 

       

      10 

      15

      16

      体育学院

      62

      1.91 

       

      3

      17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合作实验班

      97

      2.99 

       

      5

      18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作实验班

      98

      3.02 

       

      5

      合计

      5199

       

      160 

      20 

      180 

      275

      备注:

      1. 推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分为推荐阶段和接收阶段。

      2. 我校 2019 " 研究生支教团 " 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支教 " 推免指标 6

      3. 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应坚持 " 择优录取 " 的原则。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均不设上限。

    •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9-01-05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8-12-29 阅读(2538) 来源 :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求及教育部保送招生的相关规定,2019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不招收其他类型保送生。本简章全部为外语类保送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根据我校要求推荐的具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英语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要求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且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

       

      二、招生专业

      2019年外语类保送招生专业名称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涵盖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三个专业,文理兼收。

      按照外语类保送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从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三个专业中任选其一作为具体学习专业。

       

      三、招生程序

      (一)申请及推荐

      1、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均要求用A4纸,不要装订、装饰,依次按以下顺序排放:

      ⑴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⑵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到1A4纸上)

      ⑶ 个人陈述(请按附件提纲要求完成)

      ⑷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例如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⑸中学推荐外语类保送生名单汇总表(由中学统一提供)

      2、考生须于18日前将上述材料中⑴⑵⑶⑷的电子版以及个人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发到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bjtuzs@bjtu.edu.cn,邮件标题为“外语保送-考生姓名”),其中上述材料中⑴的表二部分可以是图片,⑵要求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图片。

      3、由所在中学将《中学推荐外语类保送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招生办邮箱,汇总表纸质版与学生的上述书面材料于11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字样。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二)考试

      1、初步拟定考试时间为116-17日,具体安排将于1月初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英语,面试为外语口语面试。

      (三)录取

      1、根据本次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认定保送资格名单。

      2、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拟认定保送资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如公示无异议,并且体检合格,我校将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4、收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保送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及体检,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高考。

       

      四、监督及违规行为处理

      1、为了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结果,保送生的选拔程序及认定结果,均须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及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05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02 阅读(4428) 来源 :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我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作为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近年来北京交通大学的高水平运动队迅速壮大,各个项目在国内外大赛中多次获奖。学校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队员的培养工作,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统筹兼顾,从招生录取、教学安排到运动训练、营养补助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根据学生的比赛成绩,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2019年我校继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羽毛球、排球、田径、跆拳道。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4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高考报考要求,身体健康并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19979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⑵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须取得测试合格。报名跆拳道项目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

      3、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各招生项目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测试

      (一)羽毛球、排球、田径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志愿并上传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一致的扫描版申请表(需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后视为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先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91131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按各类报名要求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并选择优惠等级。

      学校将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来校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审核时间预计为5个工作日以内。

      2、校考项目现场确认

      ⑴现场确认时间:

      2019114日下午14:00-16:00 项目:羽毛球、田径

      2019115日下午14:00-16:00 项目:排球

      ⑵现场确认地点: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馆一层东101教室(学校主校区西门内北侧)。

      ⑶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在现场确认时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⑷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北京交通大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必须加盖高考报名单位公章,确认具有2019年高考资格);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近三年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⑤报考排球及报考羽毛球项目且因团体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比赛中为主力上场队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或所在单位要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公示。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

      ⑥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及复印件;

      ⑦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⑸考生参加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各项目测试时间:

      2019115 测试项目:羽毛球、田径

      2019116 测试项目:排球

      4各项测试方案见附件1

       

      (二)跆拳道项目

      报名跆拳道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统测结束后,我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及运动队建设需求提出专业成绩要求及具体报名条件。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及成绩要求进行审核,依据项目招生计划以及认定规则确定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具体专业成绩要求、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等内容将于20194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

       

      四、优惠标准及录取办法

      1、考生须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跆拳道项目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其他项目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运动项目测试。

      2、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附件1中所列的各项目的名额分配方案,考生运动项目测试成绩(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考生申请的优惠等级,参考近两年的竞赛成绩确定入围名单。

      3、校考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背体育道德言行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4、入围公示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优惠等级:

      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12人);

      C类:对极少数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并且是我校急需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8人)。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项目拟签约计划

      招生

      项目

      A

      B

      C

      羽毛球

      0-3

      0-2

      0-3

      男子排球

      0-4

      0-2

      0-2

      女子排球

      0-4

      0-2

      0

      田径

      0-8

      0-4

      0-1

      跆拳道

      0-3

      0-2

      0-2

       

      各项目分小项或位置按照C类、B类、A类的顺序依次进行优惠等级认定。

      当某一项目C类或B类拟签约生源不足时,该项目剩余C类或B类签约名额可调整到羽毛球、跆拳道。

      5、文化课单独考试

      申请C类优惠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6、对入围考生我校将与之签订协议书,明确录取优惠等级,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测试结束后,除跆拳道项目外,A类、B类直接确定认定名单,C类先确定候选名单(含正选名单和递补名单),与考生签订C类候选协议。根据C类候选协议,与符合我校文化课要求的考生最终签订正式认定协议。

      我校确定的2019年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线为200分。当正选签约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时,则与该考生签订认定协议。当正选签约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而对应的递补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时,则与该递补考生签订认定协议。

      7、我校将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均报送“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则签订的协议书正式生效。

      8A类、B类签约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有签约考生均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协议书内容及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对于C类签约考生,我校将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对于江苏省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9、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顺利完成学业,高水平运动队一般录取专业为法学,录取到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行单独的教学培养安排。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报考学校其他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乘车路线请见招生咨询网“联系我们”栏目。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010-51685440(赵老师)、010-51685147(崔老师)。

       

      七、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附件1:测试内容和优惠等级说明

      附件2: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材料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部

                                         20191

       

    •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9-01-05

      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9-01-03 阅读(12921) 来源 :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学生艺术团成立于1991年,下设交响乐团、管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话剧团、影视团等7个分团,拥有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在内的500余名团员。学生艺术团聘请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艺术家担任指导教师,多次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代表学校和北京市参加比赛演出,成为享誉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团。学生艺术团排演大型声乐套曲《长征组歌》,在人民大会堂演出;话剧团排演大型原创话剧《茅以升》,入选中国科协主办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在武汉、西安等地演出后,社会反响强烈。学生艺术团赴美国、巴西、丹麦等国进行“孔子学院”文化交流活动,受委派赴俄罗斯、希腊、韩国等国进行演出。在历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荣获管弦乐、管乐、民乐、合唱、舞蹈、戏剧一等奖;在历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交响乐团均获一等奖。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加强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品学兼优,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并能够在艺术团中发挥作用的高中毕业生。

       

      (二)生源范围

      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文理均限汉语言)等24个省区招生;综合改革省区(上海和浙江)招生不分文理。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优惠政策

      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17人,拟签约人数34人,基于艺术团建设需求制定各项目的拟签约人数,最终将根据测试结果,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各项目实际签约人数。

       

      具体如下:

        

      优惠政策

      类别

      项目

      拟签约人数

      A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其中上海为10分、浙江为30分。

      管乐类

      双簧管

      1

      大管

      1

      小号

      1

      圆号

      1

      长号

      1

      大号

      1

      西方打击乐(不含架子鼓、爵士鼓)

      2

      弦乐类

      小提琴

      4

      中提琴

      1

      大提琴

      2

      低音提琴

      2

      竖琴

      1

      民乐类

      扬琴

      1

      声乐类

      男高音(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2

      女高音(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1

      舞蹈类

      舞蹈(仅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

      2

      戏剧类

      话剧(男)

      2

      B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省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管乐类

      双簧管

      1

      小号

      1

      弦乐类

      中提琴

      1

      大提琴

      1

      低音提琴

      1

      民乐类

      中阮

      1

      琵琶

      1

      唢呐

      1

        

      三、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条件

      1.器乐类(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能独奏一定难度的作品(八级及以上)。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演奏视频,其中西方打击乐需提供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中的至少2项的演奏视频(视频的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2.声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个人独唱能力。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演唱视频(视频的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3.舞蹈类

      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备个人独舞能力。男生净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现场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表演及基本功、技巧展示视频。视频内容仅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

       

      4.戏剧类

      话剧只招收男生,需有演出经历,净身高不低于172厘米。现场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中需提供个人报考作品表演视频,要求表演视频内容为朗诵和小品(视频的录音录像须是同期声且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进行后期编辑处理)。

       

      (二)报名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确认志愿并上传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一致的扫描版申请表(需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后,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程序如下:

       

    •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9-01-05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职招生。对取得我校学籍,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西藏内地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高职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2018年招生专业中,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业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委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组、外语类保送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院及威海校区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联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各特殊类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本科录取平行志愿超过计划数提档且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别好的省区。高职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西藏内地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将分别使用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或投档单位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但一般不超过120%。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参照执行。

      2、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5、高考改革试点省区选考科目按照提前公布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对投档成绩中所含的政策性加分承认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2、一般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级差为0分。根据投档成绩减去级差分数形成的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依次安排专业。

      出现考生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相同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英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语文、英语、理综或文综成绩。

      在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各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成绩。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

      江苏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同一投档院校代号下投档时,如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4、外国语言文学类、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三分之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一般为等级B或不低于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5、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特殊类招生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江苏省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2、设计学类和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均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分省公布招生计划。考生应取得生源地美术类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天津、内蒙古、四川考生除外)还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天津、内蒙古、四川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应不低于当地美术类省统考本科合格线上30分,四川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上30分。 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对按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当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校考、高考文化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语文、英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择优录取,对不要求校考的省区,校考成绩按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计算。

      对设计学类专业计划设置为0的省区,预留计划1人,录取符合报考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的85%的合格考生。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方合作院校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录取时对省统考(美术类)本科合格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按照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迁转户口,允许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参加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4、民族班计划、西藏内地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按照这些计划类型录取的考生,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允许在内地就业、创业。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本部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入学当年《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2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原名卧龙岗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交通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0元,在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学习期间还需按该校学费标准向该校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0元。

      在学校本部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

      0631-3806000

      高职(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

      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www.bjt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查询
      2019-01-05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查询

      2018-08-18 阅读(49140) 来源 :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我校2018年高考招生各地区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寄出,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出,地址是考生高考报名时登记的地址。

       

      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状态方式:

      方式一:考生可凭考生号(以18开头的14位数字)拨打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11183

      方式二:关注微信公众号ems-cnpl查询录取通知书,查询攻略点我

      方式三:北京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邮寄查询手机:18519361064,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1:00,15:00-17:00(该号码接听者为邮局工作人员,请勿在非工作时间拨打,建议优先通过方式一或二查询)

       

      说明:

      1.由于邮寄需要一定时间,请在寄出3天以后再进行查询。标红字样内容代表最近一次寄出。

      2.建筑类专业由于是五年制,银行制卡须汇总单独整理,故寄出时间较晚,已于727日交接给邮局办理邮寄手续!

      3.港澳台考生复学生(含本科和高职)的录取通知书已于728日交给邮局办理邮寄手续!



       

      地区

      类型

      寄出日期

      安徽

      国家专项、威海校区、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高校专项

      727

      北京

      本部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艺术团、运动队、自主招生、威海校区、高职

      88

      福建

      高校专项、自主招生、本部理工、本部文史、威海校区

      726

      甘肃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威海校区

      730

      广东

      本部理工、本部文史、威海校区、保送生、运动队

      728

      广西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民族班、自主招生、本部理工、本部文史、威海校区

      726

      河北

      本部艺术、高校专项、运动队、国家专项、自主招生、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威海校区、高职

      818

      河南

      国家专项、本部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726

      湖南

      本部艺术、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高校专项、民族班威海校区

      730

      吉林

      本部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730

      辽宁

      运动队、本部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艺术团、高校专项、民族班、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730

      内蒙古

      国家专项、本部艺术、运动队、高校专项、自主招生、本部中外、本部文史、本部理工、民族班、威海校区、高职

      731

      青海

      高校专项、国家专项、本部理工

      722

      山东

      本部艺术、高校专项、运动队、自主招生、威海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威海校区

      82

      山西

      国家专项、本部艺术、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威海校区、高职

      818

      四川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艺术、本部中外、高校专项、民族班、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730

      天津

      本部艺术、自主招生、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威海校区

      730

      贵州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民族班、威海校区

      730

      黑龙江

      国家专项、本部艺术、艺术团、高校专项、自主招生、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威海校区

      730

      江苏

      本部理工、本部文史、艺术团、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726

      江西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艺术团、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82

      宁夏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

      726

      云南

      国家专项、本部文史、本部理工、民族班、威海校区

      82

      重庆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艺术团、高校专项、民族班、威海校区

      730

      陕西

      国家专项、本部理工、本部文史、高校专项、威海校区

      730

      浙江

      运动队、自主招生、本部中外、本部综合、保送生、威海校区

      730

      上海

      本部综合

      728

      海南

      本部理工、民族班

      727

      西藏

      国家专项、内地班、民族班、自主招生、本部文史

      82

      湖北

      本部理工、本部文史、本部中外、高校专项、国家专项、民族班、运动队、自主招生、威海校区

      82

      新疆

      新疆协作计划、本部理工、本部文史、运动队、国家专项、内地班、预科转入、威海校区

      82

       

    • 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9-01-05

      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

      注:该调剂人数为按照1:1.5复试比例计算后缺额人数。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方向

      调剂人数

      学术型

      010102

      中国哲学

       

      2

      010103

      外国哲学

       

      2

      010105

      伦理学

       

      5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2

      071003

      生理学

       

      5

      071009

      细胞生物学

       

      6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5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3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19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人体解剖学

      9

       

       

      组织胚胎学

      3

      100102

      免疫学

       

      21

      100103

      病原生物学

      微生物

      15

       

       

      人体寄生虫

      2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学

      21

       

       

      病理生理学

      8

      1001Z1

      医学细胞生物学

       

      8

      1001Z2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5

      1001Z3

      医学生理学

       

      8

      100201

      内科学

      心血管病

      14

       

       

      血液病

      5

       

       

      呼吸系病

      5

       

       

      消化系病

      5

       

       

      内分泌与代谢病

      8

       

       

      肾病

      3

       

       

      风湿病

      2

       

       

      传染病

      6

      100202

      儿科学

       

      4

      100203

      老年医学

       

      2

      100204

      神经病学

       

      11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4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7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影像医学

      8

       

       

      核医学

      2

      100210

      外科学

      普外

      19

       

       

      骨外

      16

       

       

      泌尿外

      20

       

       

      胸心外

      10

       

       

      神经外

      21

       

       

      烧伤

      2

      100211

      妇产科学

       

      9

      100212

      眼科学

       

      13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6

      100218

      急诊医学

       

      7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2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8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2

      100405

      卫生毒理学

       

      3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5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内科

      5

       

       

      外科

      11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2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2

      专业学位

      045400

      应用心理

       

      5

      025200

      应用统计

       

      5

      105101

      内科学

      传染病

      5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6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核医学

      2

      105109

      外科学

      胸心外

      7

      105109

      外科学

      神经外

      7

      105109

      外科学

      烧伤

      2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4

      105117

      急诊医学

       

      8

      105127

      全科医学

       

      3

      105128

      临床病理学

       

      1

      105200

      口腔医学

       

      4

      105300

      公共卫生

       

      25

      105400

      护理

       

      7

      105500

      药学

       

      14

       

    <1... 525354555657...100>